丽江市: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启动

作者:《丽江市日报》 和继贤  本站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5日

—— 市农业局致公开信全市农民朋友都可申请购机补贴

  本报讯(记者 和继贤)5月13日,市农业局启动实施今年我市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当日,市农业局向全市农民朋友发公开信:全市一区四县凡属于补贴实施项目区域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可向户口所在地乡镇农业农机主管部门申请补贴。

  农机购置补贴是中央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主要内容之一,我市自2006年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至2012年末,累计完成补贴资金6219万余元,受益农农累计达21570余户,带动农民投入农机装备资金累计达一亿多元,完成购置农机具18000多台。农机补贴资金从2006年的50.02万元快速增长到2013年的3000万元,补贴资金规模年平均增长率为60%,耕、种、收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从2006年的1.85%增长到至今35%,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农业生产中效应十分明显,发挥作用十分显著,极大地推动了全市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记者在《致全市农民朋友的公开信》中看到,这封“信”提示农民朋友,相关购机补贴申请信息在云南省农业信息网上进行了公告,全市广大农民朋友们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ynagri.gov.cn),同时可到所在区县农业局农机主管部门进行咨询查阅。信中介绍,申请补贴的具体程序是:一是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农业(农机)部门报名申请购机,接受公示无异议后被确定为受益者。二是在当地农机部门指导下,办理具体购机手续,并按照《购机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范围内自主选择要购机的农机产品及生产企业,同时企业或企业代理商商谈所要购机的价格,达成一致后双方签定购机协议洽谈供货事宜,经查验机具确认后向企业或经销商交纳扣除国家补贴外的购机差额款后方可提机。三是接受农机部门核实购机情况,办理相关手续,小型耕作机械两年内不允许转卖。

【记者短评】

    公开信 暖人心

    农机购置补贴是国家一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它具有政策性强、技术性强、季节时间性强等特点。这项政策自实施以来,使我市“农民得到了实惠,农业得到了发展,政府得到了民心”。在春耕时节,市农业局就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又发出了一封《致全市农民朋友的公开信》让农民朋友心里暖融融的。农机购置补贴是产业促进政策,其根本目的就是要通过政策性的补贴,增强农民的购买力,让农民买得起,用得好和有效益。信中写道,为切实把政策不折不扣的落实到位,国家农业部、财政部制定了一系列的规范操作程序,确保公开、公正、公平,阳光操作,各县(区)农业局(农机)部门将努力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同时也欢迎广大农民群众对全市农业(农机)部门的政策落实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给予监督。“公开、公正、公平,阳光操作”,净化了风气,更温暖了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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