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民合作社发展推进会议精神,更好地推动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较快发展,丰城市农机局强化领导,周密部署,科学规划,加大扶持,认真谋划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
一是确定发展目标。力争到2015年,全市共建成40个农机专业合作社,要求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一个农机专业合作社,提高社会化的服务能力。
二是确定发展原则。坚持政策引导,农民自主创办。通过加强政策宣传,本着“民办、民管、民受益”的精神,组织引导农民积极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发挥农民在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三是确定建设标准。农机专业合作社必须经工商部门注册,取得合法营业执照,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足够的机具库棚,主要机具设备要入库存放,环境整洁,有健全完善的章程、财务管理制度、账簿,并在办公场所悬挂,有培训记录、社员会议记录,有统一的服务模式,档案资料保存完整。按照规范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有制度、有产业、有品牌、有人才的“五化四有”要求,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