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记者从开封市财政局获悉,为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中央、省逐年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投资力度,2013年中央和省下达开封第一批补贴资金5013万元。在对补贴资金结算上,今年开封作为第一批省级试点按照“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折)”的方式进行补贴。据了解,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对象为纳入开封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要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补贴机具种类有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等12大类38个小类,共104个品目机具。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今年开封作为试点市的资金结算程序是:县级农机部门在农民(农场、林场职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申请办理购机补贴后20个工作日内,及时认真审核补贴信息表、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补贴机具发票、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农民开设的补贴存款卡(折)和所购机具。确认无误后,分期分批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结算申请。县级财政部门对农机管理部门提供的审核意见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在2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县级承办金融机构,同时将农机补贴核实结果表分别抄送县级承办金融机构及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会同承办金融机构在7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存入购机农民的补贴存款卡(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