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五措施完成农机购置补助资金106万余元

作者:富宁县农业局办公室 何正海  本站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5日

    农机购置补贴是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2013年度130万元中央财政补贴资金项目的顺利完成,富宁县农业局采取五措施,扎实抓好该项目。

    一是强化领导,完善机制。为充分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作用,该县农业局成立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形成了上下贯通、各司其职、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的工作机制,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是严格核实,实行负责制。购机补贴环节多、任务重、责任大。因此,在项目操作上必须对补贴机具进行严格核查,逐台登记机具车架号和发动机号;对补贴环节实行责任制,每个环节的操作人员必须在补贴机具档案中对应签字负责,从而确保购机补贴的便捷性、真实性。

    三是实行阳光操作。一方面加大公示力度,严格按项目要求将公示资料在公示栏公示外,还在富宁县农业信息网进行公示,进一步提高了公开透明度,另一方面加大督查力度,由局纪委牵头,对项目实行全程监督,随时对购机补贴情况进行抽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以送科技政策法规、信息“三下乡”活动为契机,通过张贴公告、公示目录、解答疑难等形式,与农民群众面对面交流,细心讲解各项购机补贴的程序及注意事项,从而确保项目补贴的落实。

    五是加强培训及售后服务。结合县“阳光工程”、协调供货商提供售后服务,对享受补贴农户和农机操作手进行集中培训,今年共举办了4期农机操作培训班,培训操作人员200余人,使购机户了解、掌握农机具工作性能,提高机手实际操作能力。

    截止目前,共完成中央财政补贴农机购置补助资金106.446万元,占任务130万元的81.9%。拉动农民投入310万余元。受惠农户1047户,完成补贴机具1055台(套),其中:微耕机 1049台(套),手扶拖拉机5台(套),大中型拖拉机1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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