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锦耀:在全国农机社会化服务现场会上的讲话

作者: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生产管理处  本站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2日

——改革创新,完善机制,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

(2013年9月4日  哈尔滨)

同志们:

    当前,我国正处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国农机社会化服务现场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今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决策部署,总结交流农机社会化服务工作取得的成效与经验,深入分析当前农机社会化服务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目标任务与思路措施,为发展现代农业激发农业农村活力贡献力量。

    这次现场会选择在黑龙江省召开很有意义。黑龙江是我国发展现代农业的排头兵,黑龙江的农业被称为“骑在铁牛背上的农业”。近几年来,在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省农机化系统坚持把运用大农机、发展大农业作为重要战略,对创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方式进行了有益探索与成功实践。

    今天上午,大家实地参观了绥化市肇东五里明现代农机合作社、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黑龙江农机大市场、黑龙江省农机指挥调度中心。刚才,黑龙江、山西、福建、宁夏、宁波以及黑龙江农垦等省市农机局负责同志做了交流发言,从不同角度介绍了各自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做法和经验,值得各地学习和借鉴。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总结我国农机社会化服务取得的成效与经验

    农机社会化服务是指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户为其他农业生产者提供的机耕、机播、机收、排灌、植保等各类农机作业服务,以及相关的农机维修、供应、中介、租赁等有偿服务的总称。农机社会化服务与农机化公共服务相互结合、相互补充,分别为农业生产提供了经营性、公益性的农机化服务,共同构成了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力量。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开始推动以家庭承包经营为核心的农村改革,允许农民个人或联户购置农业机械,使得农民逐步成为投资和经营农业机械的主体,奠定了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发展基础。农业部高度重视农机社会化服务,1995年在四川德阳、2006年在山东烟台分别召开了两次会议进行专题部署。1995年的会议提出了农机服务市场化的思路,此后农机跨区作业开始在全国范围兴起。2006年的会议提出了培植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思路,此后农机合作社开始蓬勃发展。可以说,农机社会化服务伴随着农村经营体制的改革而产生,并伴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而壮大。近年来,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农业部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为四个“持续”发展:

    一是服务主体持续壮大。截至2012年底,全国拥有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16.7万个,农机户4192.3万个,农机化中介服务组织0.7万个,农机维修厂及维修点21万个,农机经销企业和经销点9.5万个,农机供油站(点)1.8万个。其中,拥有农机原值50万元以上的农机大户、农机服务组织达到7.8万个;以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为主的农机专业户、农机合作社发展迅速,分别达到519.6万个、3.44万个,已成为当前推动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中坚力量。

    二是服务能力持续提升。2012年全国共完成农机社会化服务面积接近40亿亩,占全国农机化作业总面积的三分之二左右。其中,农机跨区作业面积达到5.14亿亩,比2006年增加了2.86亿亩。农机社会化服务规模不断扩大,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推动了农业生产方式由人畜力为主向机械化为主的历史性转变,为增强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服务形式持续创新。农机跨区作业的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已由小麦机收拓展到水稻、玉米机收等领域。农机订单作业、承包经营、全程托管等农机服务形式日益完善,区域性农机作业(维修)服务中心、中介信息服务、机具租赁、农机连锁经营等农机经营模式不断涌现,满足了广大农民和农机手的多样化需求,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进行了有益探索。

    四是服务效益持续提高。2012年全国农机化经营服务总收入达到4779亿元,农机经营服务总利润达到1858亿元,其中农机化作业收入达到4180亿元,是2006年的1.7倍。农机服务产业的兴起和壮大,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做出了重要贡献。

    各地在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发展过程中,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做法,归纳起来,可用四个“强化”来概括:

    一是强化政策扶持。2004年《农业机械化促进法》、2010年《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公布实施以来,各地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发展、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相关政策,从资金投入、购机补贴、作业补贴、项目安排等多个方面对农机户、农机服务组织予以重点扶持。黑龙江省累计投入103.4亿元扶持发展817个千万元级别的现代农机合作社,极大地提升了全省农机社会化服务的能力;宁波市每年投入5000多万元用于育秧、插秧、烘干等关键环节的作业补贴和重点推广机具的累加补贴,有效激活了农机作业市场的潜在需求;福建省出台了金融支持农业机械化的指导意见,对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种养大户购买农机的信用贷款予以重点倾斜,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

    二是强化典型带动。农业部和各地深入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示范创建活动,推出了一大批部级、省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农机维修示范点、农机大户示范点,引领和带动了农机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山东省以建设“五有”农机合作社为基础,推出一批省级明星农机合作社,打造了农机作业服务品牌;安徽省开展全省农机大户标兵评选,并予以表彰奖励,营造了良好的发展氛围;宁夏自治区以现代经营理念发展农机服务组织,将42个农机合作社提升建成股份制农机作业公司,提升了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

    三是强化规范发展。农业部制定了全国农机社会化服务发展纲要和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意见,印发了《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等一系列文件和标准,为规范农机社会化服务、保障服务对象权益奠定了基础。山西省强化职能建设,建章立制,建立了省、市、县三级主抓农机社会化服务的专门机构,推动了全省农机社会化服务健康快速发展;江苏省积极做好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培训,出台《农机合作社制度文化示范文本》,加强了农机服务组织的制度建设和文化建设;黑龙江农垦狠抓农机标准化管理和农机标准化作业,有效地提升了农机作业质量。

    四是强化服务保障。近年来,农业部和各地加强了农机化技术推广、质量监督、教育培训、安全监理、信息宣传等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农机服务组织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为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创造了必要条件。黑龙江省组建全省农机指挥调度中心,强化了大型农机具的管理与服务;广西自治区大力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加强甘蔗等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的研发,不断拓展农机社会化服务领域;湖南省主攻“为机育秧”和力推“大户购机”,加强水稻机插秧等农机化新技术推广,提高了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新疆自治区制定和完善农机作业标准体系,加强作业质量监督,提高了农机社会化服务质量。湖北省组织开展“百万机手大培训”活动,促进了农机手素质的不断提高;北京、陕西等省开展农机免费安全监理和政策性保险,为农机社会化服务保驾护航;河南省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传播手段,及时发布小麦跨区机收作业市场信息,受到广大农机手的欢迎。

    在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实践中,我们进一步深化了工作规律性的认识,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一是必须坚持把满足农业生产和农民需求、提高机具使用效率,作为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根本目的;二是必须坚持把强化政策扶持、培育壮大服务主体,作为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关键举措;三是必须坚持把改革创新、不断完善服务机制,作为推进农机社会化不竭动力;四是必须坚持把典型示范带动、鼓励多种服务形式发展,作为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有效途径;五是必须坚持把依法规范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作为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重要保障。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拓宽农机社会化服务的领域和范围,不断提升农业机械化的质量和效益,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二、深刻认识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在同步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的大背景下,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必须深刻认识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对于加快农业机械化,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意义。

    (一)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是构建“集约化、组织化、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支撑。当前,我国农业发展方式正在加快转型,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程度越来越高,农业生产的分工分业越来越细,农业生产与农产品市场的对接越来越紧。分散的、封闭的小农经济正在加快向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的现代农业转变。我国现有2.6亿农户,户均耕地不到7.5亩,但近年来耕地向种粮能手流转的趋势日益明显。2012年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比例已达到21.2%,催生了一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党的十八大强调要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是中央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活力、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而做出的重大决策。农机社会化服务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力量。实践证明,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整合了劳动力、装备、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为农业生产提供了现代物质装备支撑,推动了农业生产由粗放经营向集约化经营、由兼业经营向专业化经营、由分散经营向组织化经营的转变。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既让分散经营的一家一户享受到机械化的便利,也让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解决了劳动生产率的瓶颈难题。越是规模化经营,越需要社会化服务;越是市场化程度高,越需要社会化服务;越是新型市场主体,越离不开社会化服务。所以说,推进我国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农业发展的第二次飞跃,离不开农机社会化服务。

    (二)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是解决农业生产“谁来种、种什么、怎么种”重大问题的现实途径。当前,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大量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许多地方出现青壮年劳动力结构性短缺现象,留守农村基本上都是“386199部队”(也就是妇女、儿童和老人)。现在看来,活跃在农村的全国5000多万农机从业人员,大多数是农业生产经营能手,是新型职业农民的主体,无疑将成为解决“谁来种地”问题的主要承担者。当前,一些地方的农民种地积极性不高,甚至出现撂荒现象,主要是受到生产成本上升、比较效益下滑因素的影响,根源在于机械化水平不高、农机社会化服务不到位。例如长江中下游的油菜种植、新疆的棉花采摘、广西的甘蔗收获,每年都要依赖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现在看来,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够节种、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解决费工、费时、费力问题,实现了农业生产的节本增效。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的高低,影响到种植方式和生产成本,决定了农民的种植意愿,回答了“地种什么”的问题。当前,生物技术、工程技术、环境技术和信息技术迅猛发展,传统的人畜力方式已经无法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发展现代农业靠科技,先进农业科技靠农机。1958年毛泽东主席提出的“土、肥、水、种、密、保、管、工”农业八字宪法,就是一个完整和科学的农业技术体系。从现在来看,就是要构建一个农机农艺融合、农机化信息化融合、良种良法配套的“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现代农业生产技术体系。现在我们搞的土壤深松、化肥深施、节水灌溉、精量播种、合理密植、统防统治、田间管理等先进农业技术,都离不开农机社会化服务。实践证明,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是农业技术集成化应用的物化载体,是加快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的有效途径,这就给出了“怎么种地”问题的答案。所以说,解决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突出问题,离不开农机社会化服务。

    (三)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是实现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的必然要求。为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到2020年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要达到70%左右,农业机械化发展总体上要进入“全程、全面、高质、高效”的新阶段。所谓全程机械化,意味着机械化服务领域将从主要农作物产中环节扩大到产前、产后环节,由机耕机播机收向种子加工和粮食烘干延伸;所谓全面机械化,意味着机械化服务范围将从粮食作物拓展到经济作物,从种植业向林果业、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和农产品初加工进军;所谓高质机械化,意味着机械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机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服务质量全面提高;所谓高效机械化,意味着机械化服务的目标不仅要满足广大农民的迫切需要,还要提高农机具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目前我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只有57.2%,要实现农业生产全程、全面、高质、高效机械化,任务还非常艰巨。发展农业机械化,主体是农民群众,而不能由政府包办,但依靠家家户户购买农机的方式来完成这个任务,既不现实,也不经济,更有难度。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核心是通过市场机制来配置资源,目的是实现农机具“共同利用”和“提高效益”。像粮食烘干、农产品加工、棉花采摘等价值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大型机械,单个农户既买不起也不合算,必须走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发展道路。实践证明,以农机跨区作业为代表的农机社会化服务,解决了“有机户闲、无机户难”,“有机无田耕、有田无机耕”的矛盾,解决了千家万户小规模经营实现机械化的难题,同时还提高了农机的利用率,提高了农机户的经济效益。探索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所以,推进我国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离不开农机社会化服务。

    虽然我国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面临许多的有利条件和良好机遇,但也面临着许多的突出问题和严峻挑战。从宏观上看,我国农机社会化服务总体上还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迫切需要,也远不能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一些地方对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在争取投入和政策扶持等方面力度还不够。从微观上看,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内容还比较单一,大多局限在农田作业环节;很多农机服务组织的经营服务实力不强、辐射带动能力较弱;从事农机服务的专业性人才较少,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农机维修网点、机耕道和农机场库棚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机下田难、停放难、维修难等问题还比较严重,农用燃油成本居高不下,加上土地分散经营造成的田块细碎等因素,影响了农机具使用效率的提高,阻碍了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开展。

    总之,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国家有号召,发展有需求,社会有共识,农民有期待。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充分认识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抢抓机遇,迎接挑战,找准工作突破口与关键环节,创新服务机制,拓宽服务领域,强化规范管理,不断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再上新台阶。

    三、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一号文件精神,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和促进农民增收、创新农业经营体制的目标任务,以培育壮大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各类农机服务组织为重点,以提高农机具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为核心,以推动农机服务产业化为方向,积极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构建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最大限度满足农民实际需求,最大限度解放发展农业生产力,最大限度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到2020年,全国农机社会化服务的主要目标是:一是服务主体进一步壮大。全国拥有农机原值50万元以上的农机大户、农机服务组织的总数超过11万个,比2010年翻一番。二是服务效益进一步提高。全国农机化经营总收入超过8000亿元,比2010年翻一番。三是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各地农机装备布局比较科学合理,由农机服务组织提供的作业服务、维修服务能普遍达到行业标准。四是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在主要农作物主要环节实现全覆盖,林果业、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和农产品初加工同步推进。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要突出以下四个重点任务:

    (一)着力培育新型服务主体,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提升。要建立财政资金为引导、农民个人投资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投入机制,扶持发展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市场主体。一是按照“引导不强迫、支持不包办、服务不干预”的要求,扶持农机户发展成为农机专业户,引导农机户和农户采取带机具、土地、资金、技术入社等多种方式创建农机合作社等服务实体,不断增强服务能力。二是鼓励一部分具有实力的农机合作社流转承包土地,开展粮食烘干、农产品加工等服务项目,全产业链获取服务与经营收益,成为既提供农机作业服务又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市场主体。三是积极推动农机服务主体开展横向联合与纵向协作,通过合作制、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等组织形式,成立农机合作社联社、股份制作业公司、区域性农机服务中心、农机租赁公司等,促进农机服务组织大合作、大联合、大发展。

    (二)着力构建新型服务体系,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全面发展。要以农机户为基础,农机服务组织为主体,农机中介服务为纽带,农机作业、维修、供应服务为内容,政府支持服务为保障,建立起“覆盖全程、服务全面,机制灵活、运转高效,综合配套、保障有力”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培育农机作业市场。以农机户、农机大户、农机专业户为基础,以农机合作社、股份制作业公司为重点,通过跨区作业、土地托管等服务形式,鼓励各类农机服务市场主体为其他农业生产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高质量的农机作业服务。二是培育农机维修市场。以等级农机维修点为基础,以农机合作社维修间和农机企业“三包”服务网点为重点,以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为方向,加快构建“布局合理、服务规范、便捷高效”的农机维修服务网络,为广大农机用户提供及时、周到、优质的服务。三是培育农机供应市场。以区域性农机销售市场为基础,以农机企业营销网络为重点,优化市场布局,发展连锁经营,健全遍布城乡的农机销售和零配件供应网络,推出一批诚信守法、服务周到的农机流通品牌店。四是发展农机中介服务。以农机经纪人为基础,以农机中介服务组织、农机服务协会为重点,开展跨区作业的引机派机、信息咨询等中介服务,在农机服务的供需双方搭建起沟通的桥梁。五是发展农机租赁服务。通过金融租赁等方式,支持农机制造企业、经销商等其他社会力量开展农机租赁业务,满足农民对农机的利用和投资需求。

    (三)着力完善新型服务机制,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活力增强。最根本是要尊重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调动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按照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服务品牌化的要求,充分发挥农机服务组织的生产潜力和经营活力。一是建立高效的运行机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市场机制合理配置生产要素,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诚信高效”的运行机制,保持农机服务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力。实践证明,产权归属越清晰,市场主体的活力就越强,就越有生命力。二是建立科学的分配机制。国家对合作社的财政投入,应量化到每位入社成员。建立合理公平的分配机制,带机具入社的可实行按作业量分成、带土地入社的可按土地规模分成、带资金入社的可按股本分红。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建立民主的管理机制。发挥农机合作社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作用,尊重社员参与管理的民主权利,实行一人一票,让社员感到人人权利和义务平等。将每个农机服务组织建设成为自主决策、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自我发展的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

    (四)着力培养新型服务人才,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质量提升。农机实用人才是新型职业农民的代表,是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的第一支撑,其素质的高低决定了农业科技的到位率,决定了农机社会化服务的质量。要按照“政策扶持、多元投入、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加强农机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一是以提高作业服务能力为目标,加强农机手的培训。实施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加强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安全生产、作业质量方面的技能培训,培养造就一支既精通农机驾驶、维修技术,又懂农业、农艺栽培技术的新型农机手。二是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目标,加强农机职业经理人才培养。各地要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农机企业等各类培训资源,重点加强农机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领头人的培训,使之成为既懂生产又善管理的新型农机职业经理人,增强其发展生产、创业兴业、带领农民合作致富的能力。同时,要加强农机实用人才队伍建设问题研究,争取优惠政策,吸引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等扎根农村、投身农机化,为农机社会化服务提供人才支撑。

    为实现上述目标和任务,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第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坚持把农机社会化服务作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头戏”,摆上更加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要列入目标考核。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把农机社会化服务纳入当地政府和农机化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将农机服务产业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发展统计指标体系;二要明确管理职责。各地要明确分管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机构和职责,充实力量,研究制定并落实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相关政策;三要制定发展规划。制定新型农机服务主体的认定标准,并开展摸底调查,因地制宜制定农机社会化服务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创新发展。

    第二,进一步争取扶持政策。各地要继续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重点向农机专业户、农机服务组织倾斜。同时,积极加强与财政、金融、国土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加大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扶持力度。一要争取各级财政投入。争取将扶持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投入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对农机服务组织建设场库棚、维修服务设施等按照“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予以补助;采取政府订购、定向委托、奖励补助、招投标等方式,引导农机服务组织参与公益性服务。二要加大金融和保险扶持。加大与金融、保险部门的协调,在“权属清晰、风险可控”条件下,支持以“互助基金”、“大中型农机具抵押”等形式为农机服务组织提供融资贷款,有条件的地方财政给予贴息。将农机服务组织的大型农机具等列入农业政策性保险范围,实行“联办共保”,提高其风险抵抗能力。三要推动落实机库棚建设用地。深入贯彻国务院22号文件精神,在乡村规划、建设用地等方面积极支持农机合作社建设农机停放场(库、棚),改善农机保养条件。落实国土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将农机库棚等建设用地按农用附属设施用地对待。

    第三,进一步强化发展合力。各地要加强农机化系统内部协作,整合有关涉农项目资源,形成共同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强大合力。一要整合内部资源。在已有的农机化财政项目和基本建设项目中,要鼓励农机服务组织作为项目的承担和实施主体,并将农机购置补贴、报废更新补贴、农机培训、作业补贴等项目资金向农机服务组织倾斜,优先安排,集中使用。二要协调外部支持。主动协调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涉农项目资源,争取农口系统有关农业科技、资源环境保护、防灾抗灾等方面的专项资金,优先安排和支持农机服务组织承担和实施;三要实现合作共赢。加强与通讯、石油等企业协调,为农机服务组织提供信息通讯和用油供应的优先、优惠“双优”服务。积极发挥农机企业、科研院所在资金、技术、人才方面的优势,以及农机服务组织在机具需求、维修服务、试验示范方面的潜力,积极开展“企社共建”、“院社共建”等多种形式合作,实现合作共赢。

    第四,进一步做好示范引导。各地要加强新闻宣传和示范引导,为农机社会化服务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一要树立典型。各地要及时总结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成效和经验,树立一批“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色明显、效益良好”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示范典型,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持续健康发展;二要创建品牌。继续开展全国、省级农机合作社、维修点等示范社(点)创建,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品牌建设,推广“中国农机合作社”标识,提高优秀农机合作社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三要加强帮扶。建立健全农机社会化服务挂钩帮扶机制,配备专职辅导员,履行宣传指导、咨询服务和统计监测等职责,努力解决农机户、农机服务组织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五,进一步改善市场环境。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机社会化服务市场,防范出现欺行霸市、随意截机等不法行为。一要制定市场规范。研究制定农机社会化服务的行为规范和技术标准,让各个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建立健全农机化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及时受理和处理对农机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以及售后服务质量的投诉,督促农机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履行好农机产品“三包”规定;二要加强信息服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装备,做好农机服务的市场供需、作业价格等信息的采集、统计和分析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努力增强农机社会化服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三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支持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等级、服务能力评价,对信誉高、服务好、守信用的农机大户、农机服务组织予以列名支持,进一步优化我国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市场环境。

    春华秋实,又到了一个收获季节。再过19天就到了“秋分”时节,全国大规模的秋收、秋种、秋整地工作即将拉开帷幕。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早谋划、早行动、早落实,切实发挥好农机在农业生产的主力军作用,全力以赴做好今年“三秋”机械化生产工作,努力夺取全年粮食生产有个好收成。

    同志们,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是建设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一件方向性大事,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住机遇,乘势而进,改进作风,真抓实干,全力以赴做好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各项工作,汇聚为民服务正能量,弘扬又好又快主旋律,共圆中国农机兴盛梦,为创新农业经营体制,进一步解放发展农业生产力,为实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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