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一合作社创新经营模式,既省了土地流转费又让农户获得了比租金更高的收入
本报兖州讯 (通讯员张美荣)资金和玉米晾晒问题一直是制约种粮大户扩大土地流转规模的重要因素。近日,兖州市小孟镇沙窝村惠农粮食生产合作社积极探索农业经营新模式,探索出一种不付租金的“土地流转”,受到当地老百姓的欢迎。
据惠农合作社理事长仇汉华介绍,这种模式介于土地流转与全托管之间,属于“半托管”模式。合作社今年托管了沙窝村700亩土地,负责土地的耕种收、化肥农药供应及种植技术培训等,小麦这一季由合作社全程管理、合作社收获,玉米种植由农户自行管理、农户负责收获,小麦、玉米的耕种收及化肥、农药、浇地费用由合作社统一承担,农户不用拿一分钱,合作社也不用付一分钱的土地租金。
仇汉华是沙窝村的种植大户,2009年他联合村里的5个农机大户,成立了惠农粮食生产合作社。合作社成立之后,采取过全托管——代管——流转三种模式,但随着全市土地流转面积的增加,流转费用“水涨船高”,今年土地流转费用已达到每亩1200元,仅土地流转租金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另外土地流转后几十万斤粮食的晾晒、存储也成了难题。“无奈之下,琢磨出了这种不用付租金又可分散存粮的‘土地流转’。”仇汉华说。
谈起这种模式的好处,仇汉华介绍,这样一是增加了合作社的收入,减轻了合作社支付土地租金的负担。二是农户既可获得每亩土地1300余元的纯收入(玉米一季收入),比流转土地的租金要高;三是可最大发挥土地的规模效益。由于实现了土地的规模集约经营,便于推广应用农业新机械、种植新技术,从而实现了农机与农艺的有效结合。
兖州市农经办主任高永成认为,这种“半托管”服务模式,既符合当前农村实际、农业发展方向,易于让农民接受,又实现了利益最大化,达到“互惠双赢”的效果。
合作社的这种经营模式渐渐受到农民的认同。今年刚入秋,该村村民邱国就和合作社签订了服务合同,把家里的6.8亩地交给合作社管理。“地还在自己手里,没有后顾之忧,并且比土地流转收益高。”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