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质量监督投诉工作是农机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进行农机质量管理、维护农牧民利益的有效手段,是推进农机化事业健康全面发展和构建和谐农机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察布查尔县农机局认真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化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不断加大农业机械质量监督投诉工作力度,全力做好农机化质量投诉工作,较好的维护了广大农民利益,投诉工作成效显著。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2年末,察布查尔县农机维修点15个,农机营销点12个;农机专业合作组织15个;2012年全县农机固定资产总值达3.4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0%;农机总动力达到18.7千瓦,较去年同期增长10.8%;拖拉机拥有量达到5735台、联合收割机460台,配套农机具达到1.4万余台(套);农机经营总收入为1.36亿万元,较去年增长12%;农业机械化程度分别为:耕地机械化程度100%、播种机械化程度96%、收获机械化程度78%,其中水稻机械化水平达到97%。
2012年,冬修春耕春播农机田间作业期间,对各个作业环节、维修环节、农机营销市场,加大检查频率,大造声势,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保证农机市场规范有序。累计出动农机执法人员、农机技术人员督导检查作业现场1120人次。对农机营销、维修市场监督检查3次,重点查看有无“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销售,对维修网点重点检查了是否领取《技术合格证》和《农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从而进一步净化了农机市场。
为了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农机局每年都开展以农机维修点、农机生产经营企业为基础,以补贴购置的农机具为重点的全面质量监督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广大农机户的利益。
二、取得的成绩
察布查尔县农机质量投诉站通过近几年的扎实的工作,形成了较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投诉站在维护农牧民利益、规范营销企业行为、提高农机使用者素质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重要。近几年,每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平均都在15万元左右;规范经销企业提高“三包”行为,不断提高服务自觉性和服务质量,从而因农机具质量问题而引发的投诉案件数量逐年下降;对投诉案件通过认真的分析,查明缘由,进行客观公正地责任划分,抵制了一些消费者不合理的诉求,对消费者的诉求活动起到一定的规范、教育作用。
三、存在问题
1.缺乏培训,工作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投诉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好坏,人员素质是关键,但农机监督投诉人员接受系统培训和学习机会很少,对有关法律法规认识浮浅,对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业务知识掌握不够全面。建议上级及时对监督投诉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业务知识培训,以提高农机质量监督投诉工作人员整体素质。
2.工作经费和必要的工作条件没有保障。目前,察布查尔县农机投诉监督机构没有制度性的工作经费和培训经费,工作条件简陋,没有必要的仪器设备,严重影响了监督投诉工作的开展和职能的发挥。建议财政部门列支农机质量监督投诉工作专项经费和培训、仪器设备购置经费,加强监督投诉工作投入力度,促进质量监督投诉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3.监督投诉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缺少必要的工作制度,没有履行规范的工作程序和建立规范的监督投诉档案。监督投诉、质量状况等信息报送不及时、不全面,不能全面系统及时汇总分析和提出实施质量监督的工作建议。
4.投诉工作机构不健全、人员不稳定、职责不明确。农机局内部虽设立了投诉站,由农机管理站负责。但投诉站具体负责人、投诉站人员组成、每个工作人员职责都不十分明确,很大程度上造成投诉案件的审理、调解存在迟缓、拖延现象。
四、加强农机化投诉工作的对策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成立以农机局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发文件确定投诉站站长人选,制定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在春耕、“三夏”、“三秋”农忙期间是农机化质量投诉高发期,要针对这一特点,按照“以人为本、化解纠纷、构建和谐农机”的工作理念,成立农机化质量投诉紧急情况处理小组,制定紧急处理预案,一旦有比较重大的农机化质量纠纷案件或安全事故发生,都会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按照事先制定的应急预案迅速进行妥善处理。
2.抓好学习和宣传工作。《农业部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为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工作提供了依据,对建立健全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体系,有效开展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促进农业机械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的稳步提高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农机部门要及时组织干部特别是农机投诉站的同志认真学习《办法》,进一步明确农业机械质量投诉机构的工作职责,掌握农业机械质量投诉受理的相关要求、处理程序,以及信息报送和监督等有关规定,为开展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同时还要做好《办法》的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采取散发宣传资料、刷写宣传标语、宣传车等形式,进村入户,开展对《办法》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了解《办法》,增加维权意识。
3.加强投诉监督执法队伍建设。要对从事投诉受理、调解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并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证照,让投诉监督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以提高投诉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同时,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工作人员一定要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自身行为,坚持“高效、公正、廉洁”的投诉处理原则,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在处理农机投诉的过程中,要铭记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禁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对在投诉监督中出现不作为、乱作为而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热情服务,努力维护农牧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好农机投诉受理、处理工作是关系农民群众切实利益的一件大事,是树立农机部门形象的一项重点工作。投诉站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严格工作规程,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在接待投诉过程中,做到热情、耐心、周到,在处理投诉过程中,要做到合情、合理、合法,对于来人、来电、来访中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能不立案的尽量不立案,及时协调处理的不脱延时间,以减少消费者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确保农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规范市场秩序,提升农机质量监管服务水平。为提升农机质量监管服务水平,县农机部门应不定期开展农机的零配件和维修质量专项检查工作。检查的重点是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维修技术人员职业等级技能证书,农机零配件是否存在“三无”产品,核查进货和销售台账及维修台账;农机经销企业对销售和维修质量的“三包”责任履行情况;农机维修保养情况。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在确保农机正常使用及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受理售后质量投诉和维修质量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