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第9期

作者: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本站发布时间:2013年10月03日

  截止9月30日,全省共完成中央补贴资金2.836亿元,资金使用比例为62.7%;中央补贴资金结算11952.5万元,结算比例为26.4%。

  按资金使用比例,各设区市排名依次为:泉州市、南平市、三明市、漳州市、平潭实验区、龙岩市、莆田市、宁德市、福州市。

  按资金使用比例,县级排名最后十名的依次是:城厢区、罗源县、仓山区、长泰县、惠安县、华安县、古田县、涵江区、晋安区、新罗区。

  按资金结算进度,县级排名前十名的依次是:浦城县、延平区、永春县、宁化县、龙海市、武夷山市、永安市、大田县、闽清县、建宁县。

  仓山区、马尾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台商投资区、蕉城区、周宁县、福鼎市等未开展结算。

 

  附件:2013年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情况.xls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进度最后10名的县(市、区).xls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进度前10名的县(市、区).xls 

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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