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第10期

作者: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本站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6日

  按: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临近尾声,目前我省资金使用进度和资金结算进度总体偏慢,尤其是结算进度大幅落后于全国平均结算进度,部分县(市、区)至今尚未开展结算,对中央购机补贴政策实施造成了不利影响。希望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在科学规范高效廉洁实施的基础上,把加快实施和结算进度作为当前农机购置补贴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确保购置补贴资金于11月15日前全部实施完毕,资金结算工作于12月底前全部完成。

    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

  截止10月15日,全省共完成补贴资金3.21亿元,资金使用比例为71%;补贴资金结算13232.823万元,结算比例为29.23%。

  按资金使用比例,各设区市排名依次为:泉州市、南平市、三明市、漳州市、龙岩市、平潭实验区、莆田市、宁德市、福州市。

  按资金使用比例,县级排名前十名的依次是:闽清县、石狮市、龙文区、东山县、永春县、漳浦县、浦城县、建瓯市、芗城区、泰宁县。

  按资金使用比例,县级排名最后十名的依次是:罗源县、仓山区、长泰县、晋安区、华安县、柘荣县、涵江区、新罗区、惠安县、古田县。

  按资金结算进度,县级排名前十名的依次是:东山县、永春县、浦城县、延平区、宁化县、龙海市、武夷山市、永安市、漳浦县、光泽县。

  仓山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台商投资区、蕉城区等未开展结算。
 
  附件:
  2013年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情况.xls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前10名的县(市、区).xls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进度最后10名的县(市、区).xls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进度前10名的县(市、区).xls

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二O一三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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