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11月29日,蒲县共落实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90万元,补贴农民购买438台件农机具,带动221户农民投入资金455万元。其中,手扶拖拉机24台、大中型拖拉机78台(含履带式)、耕整地机械191台、种植施肥机械58台、各类收获机械64台、收获后处理机械5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5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10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3台。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全县农机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并呈现出高性能、高质量和多样化的发展趋势。
在工作中,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按照全县农业主导产业和新农村建设发展的需要,规范操作程序,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引导效应,进一步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具的积极性,发展农业机械化,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搞好宣传,扩大影响。利用3月28日东岳庙会和“3.15”质量维权活动,及时宣传中央农机补贴政策和省、市农机局有关农机补贴的规定和程序。在县电视台播放宣传农机购置补贴办法,使更多的农民了解国家、省农机购置补贴的类型、程序、对象、标准,并及时提供产品信息。积极帮助农民选型,认真做好补贴的申报、审核、公示、汇总等工作。并抽调管理站、推广站的技术骨干,深入全县9个乡(镇)进行了广泛宣传。
三是按章办事,落实政策。农机购置补贴严格按照《山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临汾市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蒲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执行。从2005年我县实施农机购机补贴工作以来,没有一起乱收费、乱补贴的情况发生。
四是搞好调查研究,及时反馈信息。对补贴机具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调查服务,重点针对机具的操作情况、适应情况、发展情况,做好调查研究,及时反馈信息,不断提高补贴机具的质量和性能,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好指导,使这项政策真正惠及农民,服务到位。
五是搞好质量监督投诉管理工作,切实维护购机者合法权益。从2005年我县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我们就把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同购置补贴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严格按照省局编制的农机具购置补贴目录进行补贴,引导广大营机户购买先进适用、环保节能、安全可靠的农机具,把好机具补贴入口关,确保补贴机具质量。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全县农机具档案和有关生产厂家的档案,详细掌握全县农机具增减损益动态,及时反馈农机产品质量情况,做到底子清、反馈及时、受理及时、处理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