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印发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德州市农机局 本站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5日

  为实施好今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按照《山东省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鲁农机管字[2013]27号),根据德州市实际,经与市财政局协商,德州市农机局印发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试点县根据本地深松工作基础,选择项目区时要尽量向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集中,实行整村整乡推进,深松整地作业地块要尽量集中连片,最小片方不得小于50亩。试点县应因地制宜选择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模式,主要包括单一深松作业、深松作业+旋耕、秸秆还田+深松作业+旋耕、秸秆还田+深松作业+免耕播种等几种模式。农机深松整地的作业深度应达到25厘米,在适宜深松的耕作区,同一地块应三年深松一次。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以秋季为重点,适当兼顾今年冬季的深松整地。补助对象为项目区内自愿实施农机深松整地的农民(包括农场职工),或者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农机合作社。具体包括开展土地规模经营的农机合作社、实施冬季深松作业的农机合作社、全省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内的农户。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行定额补助,同一项目区执行相同的补助标准。各县综合考虑本地农机深松整地的技术模式、成本费用、农民意愿、规划任务等因素,制定具体补助标准。补助标准原则上按照当地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价格的40-60%掌握,最高不超过25元/亩。深松整地作业实行全额收费的,补助资金兑现给农户;实行差额收费的,补助资金兑现给承担作业的农机合作社;农机合作社在自有或流转土地实施深松整地作业的,补助资金兑现给农机合作社。

  方案强调,补助程序应遵循“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原则,依照规定步骤实施。

  一是开展作业服务。开展深松整地的农民,可自主雇用农机合作社为其提供深松整地作业服务,雇机方和作业方应当提前签订作业合同。农机合作社要按时完成作业任务,保证作业质量。二是统计作业面积。作业结束后,农机合作社与农户填写《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验收单》(附件2)。乡镇或村委会负责统计和审核本地区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完成情况,统计表格中乡镇、村委会、农户、农机合作社要分别签字,然后汇总后上报县级农机部门。三是核查确认面积。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力量对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进行逐一核查,县级农机、财政部门组织力量对各乡镇完成的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进行验收和抽检,抽检比例不得小于50%。将最后验收确认的作业面积逐级反馈到村委会,并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同时公开举报电话。四是兑现补助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县级农机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形成《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由县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直接兑现给雇机农民或农机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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