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农机办〔2013〕189号
各市农机局、各项目县: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推动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部2013年度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农财发〔2013〕101号)及自治区农机局《关于印发2013年度全区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机办〔2013〕14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各项目县开展2013年度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考评对象
实施2013-2014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的县(市、区)。
二、绩效考评的内容
根据《2013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3〕38号)的要求,对照《2013年广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农机系统)以及各县(市、区)项目实施方案,按照绩效考评指标进行全面考评。
三、考评方式
自治区农机局和各市农机局组成评估小组开展考评、验收。
(一)听取汇报:考评验收小组听取项目县(区、市)汇报项目实施情况。
(二)资料查看:项目县(区、市)农机局将全部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按顺序准备好,由考评验收小组逐一查验核实。
(三)实地检查:检查率达10O%,每个县抽查1个乡镇,看乡镇农机站办公条件、核实农机推广人数、制度建设、示范基地等。
考评验收小组根据查验核实情况,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形成考评验收报告。
四、考评验收小组
考评验收小组由自治区农机局、市农机局纪检监察或分管领导、项目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组成。
第一组:负责钦南区、钦北区、浦北县、灵山县、合浦县。
组长:林宏明(自治区农机局人事处处长)
成员:李秀姣(自治区农机局科教质量处副调研员,电话:18076598089)。
钦州、北海市纪检组长或分管领导、项目管理人员、财务人员。
第二组:负责金秀县、金城江区、东兰县、天峨县、鹿寨县。
组长:冯光伟(自治区农机局办公室主任)
黄菊芳(自治区农机局办公室副调研员,手机:18076598083)
来宾、河池、柳州市纪检组长或分管领导、项目管理人员、财务人员。
第三组:负责灵川县、资源县、龙胜县、平乐县、永福县、灌阳县。
组长:莫荣旭(自治区农机局科教质量处副处长)
成员:农增韧(自治区农机局办公室主任科员,电话:18076598086)
桂林市纪检组长或分管领导、项目管理人员、财务人员。
第四组:负责武鸣县、扶绥县、防城区、田东县。
组长:黄晓斌(自治区农机局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丘少锋 (自治区农机推广总站副站长)
黄雪萍 (自治区农机局,手机:18078186288)
南宁、崇左、防城港、百色市纪检组长或分管领导、项目管理人员、财务人员。
第五组:负责容县、桂平市、藤县、八步区、平桂管理区、钟山县。
组长:郁正堂(自治区农机局科教质量处调研员)
成员:陈祖良(自治区农机局科教质量处,电话:18076598185)
玉林、贵港、梧州、贺州市纪检组长或分管领导、项目管理人员、财务人员。
五、时间安排
2014年1月2日至10日前自治区农机局组织考评验收小组考核,具体考核时间由各考评验收小组自行确定,各组的考评验收报告、评分表、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表请于2014年1月10日前报自治区农机局科教质量处。
六、有关要求
请各市、各项目县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认真做好迎检准备。
考评结果将作为2014年度项目申请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将被取消项目县资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秀姣,0771-5641248。
附件:1、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县级)
2、2013年基层农机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3年12月27日
附件下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县级).doc
2013年基层农机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