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无锡市农机系统深入贯彻省、市秸秆机械化还田推进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实施办法》、《绩效考核办法》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举措落实,全年秸秆机械化还田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全市新增大中型拖拉机134台、秸秆还田机431台;完成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104.56万亩,还田率达65.15%;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52.74万亩,麦秸秆还田率69%,集成机插秧面积39.74万亩;稻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51.82万亩,还田率61.6%,集成机播小麦面积30.38万亩。
为切实抓好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全市农机系统重点落实好六方面工作。
一是静心组织部署,摆上议事日程。把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列入政府目标考核范围;成立秸秆机械化还田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召开秸秆机械化还田专题会议,保证秸秆机械化还田认识到位、部署到位、工作到位。
二是制订实施方案,抓好任务落实。编制《实施方案》和《实施办法》,明确工作原则、建设目标、补助对象和标准、实施范围和补助执行时间、操作程序以及工作职责,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镇(街道),落实到有作业能力的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户,落实到具体田块,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
三是及早发动宣传,做好各项准备。全市各级召开秸秆机械化还田现场会55次,发放宣传资料4万多份;落实秸秆机械化还田配套资金1057万元和禁烧奖励资金630万元,其中省级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贴613万。
四是抓好培训服务,确保作业质量。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培训班70期,培训机手近3650人次。同时各地成立技术服务队,分片包干,进社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机具检修和技术服务。
五是加强物资储备,保障还田作业。大忙前组织机械零配件入库,在原有零配件库存的基础上增加50%,保证零配件及时快速供应。启动夏秋两季“农机加油卡”优惠活动和“农机优质服务月”活动,通过“农机通”向机手农户发送农机实用技术信息。
六是加大督查监管,规范资金使用。农机部门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加大巡回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下田作业的联合收割机是否开启秸秆切碎匀抛装置、留茬高度是否控制在15cm以下、切碎长度是否小于10cm等相关技术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立即纠正。农机部门还加强对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督查,将秸秆还田实施情况进行村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还田面积数据的真实有效。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验收核实,严格按照省、市规定和要求拨付作业补助资金,杜绝资金使用违规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