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广大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确保广大农牧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农业部《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办法》,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农机局颁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共四章三十三条及附件:《号牌式样》、《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表》组成。
该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