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
小程序

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14年调整公示

作者: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本站发布时间:2014年01月14日 收藏

《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14年度调整公示稿)》

农机科〔2014〕3号

  2013年12月12日至25日,《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14年度调整情况(农机科〔2013〕55号) 已在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上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一些企业对相关产品未列入2014年度调整公示稿增补部分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组织专家按照统一的标准和原则,对企业正式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应补充材料的产品进行了复核。经研究,拟将复核合格的18家企业49个产品(详见附件)补充进《2014年度调整公示稿增补部分》中,并对上述产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1月14日起至20日止。

  公示期间,凡对上述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资格有异议者,可以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科教处反映。反映人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地址:北京市朝阳农展馆南里11号。联系电话:010-59192817、59192863(传真),E-mail:njhkjc@agri.gov.cn

  附件下载:《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14年度调整公示稿)》增补补充产品名单

2014年1月14日


《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14年度调整情况的公示

农机科〔2013〕55号

  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农机发[2005]7号)的规定,我部组织了《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14年度调整工作,现将《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14年度调整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本次年度调整包括增补、变更和取消三种情形:

  一、增补产品。主要是经过企业申报、省级推荐和专家评审后,拟将列入国家推广目录的产品。有部分企业申报的产品未通过专家评审,主要是由于申报材料或企业、产品资质不符合基本条件,产品型号与鉴定证书不一致、主要性能不符合基本条件要求或性能指标偏低,企业超范围申报或执行标准无效等原因。

  二、变更产品。主要是已列入国家推广目录的产品在产品型号、企业名称或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企业已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核实,拟在本次调整中予以变更。

  三、取消产品。主要是已列入国家推广目录产品的推广鉴定证书过期,企业还未提供有效鉴定证书或证明材料,拟在本次调整中予以取消。若上述企业已重新获得相应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请在今年12月25日之前将推广鉴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寄至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质量监督处。

  公示时间自12月12日起至25日止。在公示期间,凡对公示稿中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资格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质量监督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邮编:100122)反映,联系电话: 010-59199028、59199166,传真:010-59199030,E-mail:jdch@camtc.net。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附件下载:《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14年度调整公示稿)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13年12月12日


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13年调整公告

农业部公告第1890号

  根据《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规定,我部组织实施了《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年度调整工作,制定了《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13年度调整),现予以公告。

  附件下载:《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13年度调整)

农业部

2013年1月10日

以下为公示稿内容,存档以供参考。


《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公示稿)》补充产品公示的公告

  《2012-2014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公示稿)》已于2011年12月13日至26日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一些企业对背负式两行玉米收获机配套动力、微耕机产品型号执行标准以及已经获得推广鉴定证书的部分申报产品由于申报材料不全面、不准确等原因未列入目录公示稿,提出复核申请。

  我司组织专家按照统一的标准和原则,重点对上述三类问题进行了核查。根据核查结果,经研究,拟将36家企业的69个产品补充列入目录公示稿中。现对这些产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12年1月30日前)。如对公示稿中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资格有异议,可以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我部反映。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电话: 010-59192817传真:010-59192863 E-mail:njhkjc@agri.gov.cn

  附件:《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公示稿)》补充产品名单.doc

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公示稿)》公示公告

  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农机发[2005]7号)的规定,农业部组织了《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制定工作,形成了《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公示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11年12月26日前)。如对公示稿中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资格有异议,可以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质量监督处反映。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电话: 010-59199028 59199166 59192817

  传真:010-59199030

  E-mail:jdch@camtc.net

  附件:《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公示稿)》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分享到:
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nongjitong.com/
  • 王玉和
    发布于2015-07-14 09:01
    我(王玉和)与袁生云在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去年买了一台(谷霸牌收割机)河南产的,干不了活,厂家通过达旗农机部门处理退车丶但是一年多了没有给我们处理,在达旗共有同样的14台谷霸收割机  --来自农机通手机版
  • 王玉和
    发布于2015-07-14 08:44
    国家政策是好,但是为什么为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做补贴,  --来自农机通手机版
  • 廖先生
    发布于2014-11-17 12:44
    为何价格怕公开,老百姓想买但无价格标示,怕上当。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