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创建安全用则高效——“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工作

作者:菏泽农机化信息网 本站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2日

    2011年8月22日,山东省农机局、山东省安监局下发通报,命名表彰第五批全省“十百千万”示范活动示范单位,东明县被命名为“全省农机安全示范县”;东明县小井乡、东明县益民农机合作社、东明县占彪农机合作社分别被命名为“全省农机安全示范乡镇”、“全省农机安全示范合作社”。
 
  东明县位于黄河入鲁第一县,辖8镇4乡2个办事处和1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389个行政村,总人口79万,总面积1370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24万亩,是小麦、玉米主产区,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远近闻名的西瓜之乡。这里人杰地灵,物华天宝,五霸会盟,名扬天下,庄周故里,震古烁今。截止到2011年,各类拖拉机保有量突破万台,联合收割机达2000台以上,配套农机具达35000余台套,农业机械量大面广,安全生产任务繁重。
 
    近年以来,我县按照农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大力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促进了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全县累计创建“平安农机”示范乡(镇)4个,“平安农机”示范村23个,“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3个。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挂牌率达到92.5%、检验率95%,持证率达到93%。县农机监理站连续多年被省市主管部门评为先进单位。农机安全生产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宣传进一步强化,农机牌证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效显著,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全县无重特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平安农机建设的领导,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农机中心主任、安监局局长、交警大队长为副组长,乡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平安农机”创建活工作,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了“平安农机”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平安农机”创建工作任务,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为推动“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县、乡、村、合作社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机中心,具体负责“平安农机”创建级都制定了 “平安农机”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制定了创建标准,落实了具体措施。近年来,全县紧紧围绕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工作,创建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安全责任
 
  根据“平安农机” 创建工作要求,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县乡两级领导班子都进行了安全生产责任区的划分,分工负责,明确责任。每年县农机中心对全县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进行分解,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县农机中心与乡镇农机站签订了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为“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制定应急预案,及时报送信息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高效、及时、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农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办法》的要求,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东明县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成立了应急救援组织,明确了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和应急处理程序,并进行了实际演练,为及时有效地进行事故救援和处置做好了充分准备。
 
  根据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我们制定了农机事故月报制度、隐患排查信息报送制度等,及时向同级安监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农机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和事故情况。县农机监理部门还与公安部门建立了信息通报制度,县农机监理站每半年向县公安交警大队通报一次拖拉机登记、安全检验和驾驶证发放情况,及时向公安交警大队了解农机道路违法和交通事故情况,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和沟通,有力地推动了“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开展。
 
  四、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为了增强广大农民和农机手的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本着“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安全生产月、科技下乡、农机补贴、阳光工程培训、农机年检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出动宣传车、赶农村大集、横幅标语、印发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及“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按照上级要求,深入开展了“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和“六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即:在每个乡镇组织一次“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给每个机手送一封创建“平安农机”倡议书,为广大农机手和农民群众放映一部农机安全教育警示片,向每个村送一套“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挂图,给每个农机户送一本“平安农机”知识手册,在每个村及中小学校上一次“平安农机”知识课。在“三夏”、“三秋”、节假日及安全生产月期间,我们都加大了宣传力度。仅2012年“三夏”跨区作业期间,悬挂过街横幅33条,在主要路段喷印墙体标语30多条,出动宣传车352台次,发放“平安农机”倡议信5100份。积极配合省市农机部门通过信息平台,向跨区作业机手发送安全知识、气象预报、维修服务、政策法规等信息。通过广泛宣传,增强了广大农民和农机手的安全生产意识,为“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五、严格技术培训,规范农机办证
 
  我们以县级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为阵地,充分发挥农机科技人员的作用,认真组织师资力量,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常识培训。仅2010年,全县就培训各类农机人员8050人次,进一步提高了他们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意识。为规范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确保培训质量,我县农机化学校通过了省农机局组织的验收,获得了培训资质,并被山东省农机办评为示范学校。所有教师都具有省农机主管部门颁发的教员和教练员证,做到持证上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严格按照农业部培训大纲的要求进行培训,做到培训时间保证、培训内容保证、培训质量保证。
 
  农机监理站严格按照农业部《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及相关工作规范,对符合拖拉机驾驶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予以受理,经过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考试合格,按照驾驶证申请工作流程,依法办理、核发农机驾驶证。在考试中严格把关不走过场,必须有2名以上考验员,考验员要持证上岗,实行谁主考谁签字,杜绝人情证,交钱买证行为,考试合格率达到100%。
 
  农机监理站严格执行拖拉机注册登记和牌证管理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给异地、超标准、拼装、改装、报废等不合格或手续不齐的农业机械核发牌证。在检审中,坚持“谁检审、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要求人、车档案内容完整,信息准确。同时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程序,提高执法工作透明度,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仅2010年,全县新入户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910台,新办驾驶证460个,年检各类农业机械3100台次。今年上半年,我县已经超额完成了市局下达的“三率”目标,为农机安全生产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督促检查
 
  为确保农机安全生产,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按照农业部《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农办机【2011】30号)和(鲁农机管字【2011】15号)要求,我们加大了田间及农村道路和农机维修点的检查力度。农机监理部门在常年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同时,每年开展3-4次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查处“黑车非驾”、违章载人、超速超载、酒后驾驶、假冒农机配件等严重违法行为,做到检查一起、处理一起。在检查中,坚持以宣传教育、纠正违章为主,文明执法、规范管理,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避免了一些重大农机事故的发生。
 
    “三夏”、“三秋”和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期间,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检查。县乡农机执法人员深入乡村场院、田间地头,检查纠正违章作业,努力消除事故隐患。对有安全隐患的农业机械及时检查维修,确保安全运行,对未领取驾驶证、未参加年检审及年检、年审不合格的人员,立即责令其停止作业。由于农机部门工作主动,措施有力,检查到位,近年来,全县农机化生产实现了无重大农机事故的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我县初步构建了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实现了农机安全生产的全程监督管理,确保了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今后,我们要继续以“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为主线,把创建活动与农机化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东明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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