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部署两节和“十八大”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作者:宋承东 本站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5日
国庆、中秋两节在际,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为保持农机农机安全生产稳定发展,杜绝农机重特大事故发生,保证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郴州市农机局根据“湘农机(监)〔2012〕6号”和“国发〔2012〕30号”文件的精神,近日发出《关于做好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农机治超工作的通知》(郴农机监发〔2012〕9号),部署做好两节和“十八大”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扎实抓好当前农机安全监管、治超工作,全力以赴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保社会稳定。从现在到“十八大”召开期间,各县(市区)农机局要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农村、集镇和中小学校等重点区域、场所,并充分发挥乡镇农机管理站、村委会的作用,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作业动态监控,加强对非牌证管理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监管,严厉打击拖拉机无牌无证行驶、违法载人、非法营运、人货混装、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报废机车行驶、非法改装改型、超限超载运行、不参加年检等严重违法行为,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排除,违章行为早制止、早治理,为保一方平安做出努力。在国庆、中秋两节和党的“十八大”会议期间,市和各县(市区)农机局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每日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情况。
该市农机局从即日起组织人员分组到各县(市区)进行农机安全生产、农机治超工作督查,发现问题协助县农机局及时处理。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农机局按照“湘农机监发〔2012〕113号”文件要求和国家安委会调整后的农机事故统计范围与口径(即14大类农业机械的安全事故),在9月下旬至10月中旬集中开展一次农机事故排查行动,全面采集今年以来的农机事故信息,并认真做好统计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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