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市: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申报11月开始

作者:《济南时报》记者尹爽 通讯员张锋 解晓静 本站发布时间:2012年11月01日

    时报10月31日讯 (记者尹爽 通讯员张锋 解晓静)日前,记者在章丘市农机局组织召开的2012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会议获悉,预定11月将在章丘市农机化学校院内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报名申请工作。

    会上传达了章丘市农机局、财政局、商务局联合印发的《2012年章丘市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据了解,章丘市是山东省首次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中20个县(区、市)之一,也是济南市范围内先行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唯一试点,获中央财政新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50万元,用于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

    据介绍,此次报废更新补贴机具的种类为已在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登记,达到报废标准或虽未达到报废年限但无法修理使用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根据相关规定,小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0年、大中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5年、履带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2年、自走式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2年、悬挂式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0年。报废更新补贴额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通过审核的机主可优先获得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的购机补贴资格,报废一台农业机械,只能优先获得更新一台农业机械的购机补贴资格。

    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是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之后又一项重视和支持农机化事业发展的重大政策和举措。此次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坚持“农民自愿、国家扶持、方便高效、促进更新”的原则,在章丘市范围内实施,对依法报废旧机并换购新机的农民或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均可向所在地农机部门申请享受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适合章丘市实际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制度和办法,严格执行补贴标准,规范补贴操作程序,把好回收拆解关,将补贴政策真正落实到农民手中,确保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顺利开展,以推进老旧农机报废更新,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切实提高全市农业机械化和农机产业发展水平。
 

新闻来源地址:

手机看农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