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城区: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作者:庞国兴 本站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8日
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农民在生产实践中创造的一种新型农机社会化、专业化和市场化服务模式,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前提下,将广大农机拥有着、使用者紧密联系起来,根据农民需求提供各种社会化服务,使农机经营者能够有组织的面对千变万化的市场,成为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农业科技进步的重要力量。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公布实施以来,任城区农机专业合作社得到快速发展。截止2012年末,全区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机合作社30个,社员246人,从业人员487人,服务农户6275户;拥有大中型拖拉机214台,联合收获机214台,耕、种、收、植保及其他配套机械624台;资产总额2752万元,其中标准化库房13710平方米。2012年作业服务总面积36.9万亩,其中跨区作业面积15.5万亩;经营服务总收入964.2万元。以“跨区作业、订单作业、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为服务内容的农机专业合作社,逐渐成为我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在推动农业科技进步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是,农机专业合作社尚处于起步阶段,生存和健康发展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农机合作社发展中存在问题
(一)经营规模小,服务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农机专业合作社总体上正处于摸索前行的初级阶段,还存在着基础设施薄弱、经营规模小、服务领域窄、经营管理人才缺乏、规范化程度不高等问题。合作社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十分脆弱,若不采取措施,正确引导,在一些地方有可能发生一哄而上、一哄而下的现象。
(二)支撑保障政策相对滞后,服务手段落后,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难以保证,严重制约了农机化发展。由于建设用地制约,很多合作社的基础设施特别是机库房远远满足不了需求,致使大型机械只能露天停放,风吹日晒雨淋,极大损害机械性能,缩短使用年限,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机耕道建设、区域维修、安全保险、融资等方面都存在一定困难,限制了合作社发展步伐。
(三)政策扶持还不够健全完善。从我区的实践看,农机化发展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大,是历史上最好的时期之一,但总体上还不够健全完善。一方面存在重购轻用问题。2004年以来,国家的购机补贴持续大规模增加,但作业补贴微乎其微。另一方面县一级扶持资金过少,很大程度上存在着重工业增加、轻农业投入的现象,再就是农机化发展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扶持政策的落实有待进一步强化。如农民到县级工商部门注册合作社时,虽然取消了收费,但在不同程度上还存在着事难办的现象,有的注册一个合作社要跑十几次,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农民注册合作社的积极性。
(四)资金不足,合作机制脆弱。合作社大中型机械多,由于价格高,补贴资金有限,投资大、回报率低、经营季节性强,造成其投资回收期较长。建库房需要大量资金,仅靠合作社的力量,难以承受,严重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多数合作社由于规模小、不规范,不被金融机构认可,在融资方面都存在一定困难,限制了合作社发展步伐。多数合作机制脆弱,凝聚力较低,合作社与社员联系不紧、不牢。部分合作社存在着好则合、不好则散,有利则和、遇险则散的现象,没有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
二、加快农机合作社发展的建议
按照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以促进农机与农艺融合、农机化与信息化融合为着力点,以推广增产增效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机化技术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农机合作社的规模和服务管理能力,促进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
(一)加强指导扶持,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壮大。一是政府部门应当把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主攻方向和重要抓手,加强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扶持和服务,保证社员收入增加,吸引更多农民自愿加入,帮助合作社走上自我发展、自我壮大的轨道。二是政府主管部门应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和任务,明确资金保障、示范推广、人员培训、指导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时跟踪了解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新情况,解决农机合作社发展中的新问题,迅速壮大农机专业合作社规模,提高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程度。三是要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组织实施好农机培训阳光工程,重点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从业人员开展机具维修、驾驶操作、财务会计、经营管理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教育培训,促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提高合作社的运行质量。通过开展各类经验交流和各类培训活动,培养一批善管理的合作社发展带头人,一批会经营的合作社理财专人,一批懂技术的合作社技术能人,全面提高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和技术水平。通过教育培训,使他们掌握现代农业机械使用、维修和保养,具备环保、园艺、法律等各种科学专业知识,为生产结构调整、技术选择和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提高农业生产率。
(二)加大政策支撑扶持力度,提高服务能力。一是政府应增加对农机维修服务的扶持,大力推进区域性农机维修服务中心建设。争取每个农业县都要建立区域性高新农机维修服务中心,努力打造一批集农机维修、配件供应、技术培训、作业服务、产品销售于一体的水平高、规模大、服务优的农机4S店。二是土地主管部门应在农机大院的建设用地上给予倾斜支持,特别是库房用地,争取按农业用地办理手续,切实解决长期以来困扰合作社发展的农机具存放问题。三是积极推动农机抵押贷款业务,研究制定对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购买大中型农业机械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政策。四是积极开展农机安全保险业务,研究农业机械的保费补贴办法。五是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要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将设施农业、农机化示范区、保护性耕作、科技培训工程等项目依托农机合作社进行,并促其发展壮大。
(三)完善扶持政策,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一是政府应加大作业补贴力度,确保农业机械买得起、用得上。就我区实际来看,玉米、小麦机收等常规服务完全可以靠市场解决,而秸秆还田、土地深松等机械化作业尽管作用大、效果好,但增加了农业生产成本,农民不愿意干,就应由政府补贴作业费用,促进农业科技技术推广。我区在2007年起,全区统一实行玉米秸秆还田,每亩补贴作业费30元;2011年秋季对开展深松作业的耕地,每亩补贴作业费20元;2012年秋季对实行小麦免耕播种的耕地,每亩补贴作业费50元。通过作业补贴,农机新技术得到了推广应用,改善了土壤质量,提高了粮食产量,增加了机手收入,取得了不可估量的社会效益。二是政府进一步加大各项补贴力度的同时,应明确要求各级地方政府要拿出补贴配套资金,真正改变重工业增加、轻农业投入的现象,切实做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保护国家粮食安全。三是地方政府要加强监管,协调涉农部门的联动扶持,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和扶持政策的落实。
(四)推进社企联合,增加合作社吸引力。一是要充分发挥我区农机生产企业数量多、分布广、实力强的优势,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农机生产企业与农机合作社在市场、信息、管理、服务、培训等方面开展战略合作,促进农机企业和农机专业合作社互动双赢。二是要积极推动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与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合作联动”,加大对合作社的各种信贷支持,帮助解决合作社贷款难等问题。三是要积极推动成品油供应企业与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合作,开展送油下乡、送油到社活动,保障农业生产用油。四是开展合作社与农资企业对接,防止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降低农资采购成本,实现节本增效。
从长远来看,农机专业合作社将成为农业生产主力军。从某种意义上讲,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作业水平,代表了农民的种田水平,决定了农业现代化的推进速度。只有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起来,土地的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才能大幅度提高,农业比较效益才能显现,农业科技技术才能得到有效运用,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有人种地”、“科学种地”的问题。(庞国兴)
新闻来源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