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7万亩设施蔬菜基地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指导方案》经过市7万亩设施蔬菜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和相关专家的讨论审议后正式发布。
据了解,此次纳入武汉市7万亩设施蔬菜基地项目建设范围的产品为钢架大棚、微灌系统(棚内)2类,招投标工作以各新城区为主,市级负监管职责。各新城区监察局为监标人,负责项目具体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各新城区财政、农业、农机等相关部门协助参与监督工作。
指导方案要求,招标主体必须符合有独立生产场地(钢架大棚生产1200平方米以上,微灌系统生产500平方米以上厂房),有通过省级(含副省级)及以上农机试验鉴定机构鉴定合格的产品,有两年以上承担同类项目建设的经验等条件,且投标人2012年钢架大棚类和微灌系统类投标产品的年销售金额分别达到3000万元以上和10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