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是做好农机推广工作的关键

作者:焦作市农机推广站 胡国臣 本站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4日

    新修订的《农业技术推广法》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标志着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进入了新时期。该法对国家农业推广机构的性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农业技术推广的保障措施等都做了明确的定性和部署。这对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来讲,无疑是一大利好。对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农机化新技术推广作为农技推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将在新法推动下,不断完善基层农机推广体系建设,壮大农机推广队伍,促进农业机械化迅速发展。

    《农业技术推广法》第二章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属于公共服务机构,履行公益性职责,从法律上将农业推广工作定性为公共服务职能,在当前全国上下不断推进事业单位机构分类改革之时,该法的出台,给全国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吃了一颗定心丸,解决了我们的后顾之忧,稳定了农技推广队伍,提高了基层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该法规定,农业技术推广是指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把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活动。也就是说任何一项新的农业技术在广泛推广前,必须首先在本地区进行科学试验,对其先进性、地区适用性和安全性进行总结、推广过程中还要对农业带动进行大量的宣传培训,并提供技术指导,以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失。这其中需要基层技术人员做大量的工作,基层也需要更多的高素质的技术人员。目前,由于管理体制不到位,基层技术人员缺口很大,如焦作市下辖6个县五区,耕地面积 240万亩 ,区没有推广机构编制,各县市推广机构人员在2-10人之间,县级农机推广机构共有推广人员47 人,全市有66个乡镇综合站,每个综合站只有1人,承担所有涉农职能,只有一个乡镇有农机推广站,全市县级有技术职称的 26 人,有中级职称的仅9人,人员普遍老化,甚至出现断档情况,人员大都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毕业的学农机专业的人,或者部队转业干部,近几年真正学农机专业的人补充进来的很少,主要原因是农机专业人员少,进出机制不健全,工作辛苦待遇低。全市各乡镇经过乡镇机构改革后,实行农业中心站编制模式,人员隶属于乡镇,工作以中心工作为主,专业人员更是很少。因此大量的推广工作仅靠县级推广机构几个人去做,工作量实在是太大了。

    该法第十条规定,农业技术推广实行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与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群众性科技组织、农民技术人员等相结合的推广体系,大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来源于相关专业院校,就农机推广而言,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农机化专业如雨后春笋,但是随着就业压力的增加,很多院校纷纷取消了农机化专业。目前,全省院校保留农机化专业的已经很少了,现在活跃在基层农技推广战线上的主要技术骨干还都是八、九十年代毕业的学生,基层技术人员严重存在断代的威胁。

    该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和县级以上、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有计划地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组织专业进修,使其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出台,农业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农业机械化也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新机械、新技术层出不穷,因此就需要广大基层农机推广人员加强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由于农业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许多新技术与农艺的结合更加紧密,如我们在推广试验示范保护性耕作技术时,不仅要懂得机械知识,还要了解小麦的种植、生长等农业知识,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了解该项技术对作物生长的影响,经过对比试验,总结出其先进性和适用性等,而这些技术知识正是基层技术人员的薄弱之处,因此需要更多的培训支持。

    农机化新技术推广是科学技术与农业机械化的中间载体,没有高层次的推广人才,没有强有力的推广队伍,科学技术将会被棚架,达不到迅速推广,实现大面积应用,农业机械化发展将严重滞后。因此,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加强推广队伍建设,提高推广队伍素质,是做好农机推广工作的制胜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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