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关于报送2013年农机社会化服务和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的函

作者: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本站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3日

闽农机管[2013]107号

各设区市农机管理局(总站),福州市、厦门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农机部门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出台一系列政策和扶持措施,取得了较好成效。为全面掌握各地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意见》(农机发〔2013〕3号)和推进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请各设区市农机管理部门对本地区农机社会化服务和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上报文字材料。

  总结材料要全面反映今年农机社会化服务和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分析推进发展的新特点、新措施、新成效、新问题,并提出贯彻农业部《意见》的具体对策建议。具体内容包括:1、发展基本情况和特点;2、发展的具体措施和取得的主要成效;3、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14年工作打算。

  请各设区市农机管理部门认真填写《2013年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统计表》(附件),并于11月28日前将总结材料和表格通过电子邮件报至省局监管科。

  电话:0591-87603024;E-mail:jjg@fjam.gov.cn。
 
  附件:2013年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统计表.doc 

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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