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厅办[2013]247号
各市、县(区)农机管理局(站),福州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为进一步推进购机补贴政策高效规范廉洁实施,顺利完成2013年购机补贴政策实施的各项任务,根据《福建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检查工作方案》(闽农计[2013]179号),拟于11月集中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秋季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重点
结合上半年督导检查情况,按照突出年度特点、把握关键环节、强化信息公开、严惩违规行为的要求,检查各地购机补贴政策执行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检查资金结算和拨付情况,同时对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开展调研。
(一)检查县级农机购置补贴组织实施情况。主要检查:一是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进度情况,购机户补贴款资金结算频次和资金兑付是否及时;二是《201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落实情况;三是组织领导机制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落实情况;四是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是否开通农机购置补贴专栏,补贴信息是否及时公开;五是补贴受益对象确定是否公开公平公正,是否存在非合作社成员挂靠购机情况;六是全价购机后对农民群众筹资是否采取了必要的金融支持措施;七是机具抽查核实情况以及补贴资金专项组织管理工作经费落实情况;八是举报投诉查处和问责情况。
(二)检查补贴产品经销情况。主要检查:一是补贴产品经销商资质条件和经营行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二是补贴产品种类、生产企业、型号、配置参数、价格及补贴额是否在显要位置公开;三是经营的补贴产品是否存在乱涨价行为;四是县级对经销商补贴产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及时查处;五是补贴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铭牌是否规范等。
(三)调研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听取基层关于2014年补贴机具范围确定、补贴额一览表调整和确定、简化补贴操作、经销商管理以及农机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建议。
(四)检查举报投诉调查处理情况。主要对去年以来已被调查过的举报投诉进行回访式复查,对正在调查中的举报投诉进行现场督查。
二、督导检查组组成
督导检查由驻省农业厅监察室牵头,抽调省农业厅、省财政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七个督导检查小组。检查小组名单和检查地区见附件。
三、督导检查方式
每个设区市抽查2个县。采取面上督导检查和深入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是听取汇报,查看补贴手续办理现场、查阅档案、抽查机具和核实资料;二是随机抽取每县购机补贴农户10户以上,进行入户调查,实地查看、核对农户购买的补贴机具,做到见人见机见票;三是抽取去年以来举报投诉查处情况,联系举报人并征得同意,进行回访式调查;四是走访农机经销企业,实地抽查;五是其他符合地方实际情况的方式。
四、其它相关要求
(一)准备书面材料。各市、县农机部门根据上述督导检查重点,向检查组提交书面材料。
(二)合理安排时间。各督导检查组按照总体时间要求,提前与各相关设区市联系沟通,明确督导检查的重点、合理安排行程。
(三)注重督导成效。各有关设区市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密切配合开展各项工作,确保督导检查效果。各督导检查组要认真听取基层农机化主管部门、购机农户和经销商的意见建议,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在督导检查完成后及时提交督导检查报告。
附件:检查小组名单和检查地区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3年11月11日
附件
检查小组名单和检查地区
第一小组:陈柏甦(驻厅监察室 正处级纪检监察员)
郑鸿勇(厅农机化处 副主任科员)
督查片区:福清市、闽侯县、平潭县
第二小组:陈峰(厅计财处调研员)
卢祥燧(厅农机化处主任科员)
督查片区:建瓯市、松溪县
第三小组:高咸周(厅农机化处处长)
安瑞英(财政厅主任科员)
蒋节(厅农机化处主任科员)
督查片区:晋江市、南安市、仙游县
第四小组:翁秋月(厅农机化处副处长)
索滏群(厅农机化处副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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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片区:尤溪县、沙县
第五小组:杨斌(厅农机化处调研员)
徐庆峰(厅农机化处 科员)
督查片区:屏南县、福安市
第六小组:兰亨庭(厅农机化处副调研员)
唐文光(厅农机化处主任科员)
督查片区:永定县、长汀县
第七小组:黄宏源(省农机鉴定推广总站站长)
汪孝彬(省农机鉴定推广总站 科长)
督查片区:漳浦县、平和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