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农机管〔2013〕41号
各市农机局:
按照《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报送2013年农机社会化服务和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的通知》(农机管〔2013〕38号)要求,各省(区、市)要在12月初上报农机社会化服务和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总结材料,分析推进发展的各项工作出现的新特点、新问题,并提出具体对策建议。为认真总结我区2013年农机社会化服务和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已经对2013年农机合作社建设工作进行了很好的总结,请各市在此总结材料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其他工作的内容,形成本市《2013年农机社会化服务和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总结》书面材料。(注:农机社会化服务是指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户为其他农业生产者提供的机耕、机播、机收、排灌、植保等各类农机作业服务,以及相关的农机维修、供应、中介、租赁等有偿服务的总称。)
二、农业部农机化司要求同时上报《2013年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统计表》,请各地将统计表落实到每个农机合作社填写,并由县级、市级农机局分别汇总。(农机合作社情况资料将作为今后农业部及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厅、农机局扶持农机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参考依据。)
请各市于11月3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及统计表(含市、县两级统计表、每个合作社的统计表)报送自治区农机局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范雨杭 电话:0771-5625094
传真:0771-5626321 Email:fanyuhang666@qq.com
附件:2013年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统计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