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2008年各地政府秸秆禁烧工作力度很大,农民购买大中型
拖拉机及秸秆还田机的需求急骤增加,原下达的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购置的大中型拖拉机及与其配套的秸秆还田机计划已经不能满足市场需要,经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与江苏省财政厅协商一致,紧急调整增加下达1220台大中型拖拉机及与其配套的秸秆还田机1011台补贴计划。各项目县可按此计划先行操作实施,随后江苏省农机局将会同省财政正式联合行文下达。
本次下达计划的补贴标准,要求各项目县统一按照《2008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中公布的“一般县财政补贴标准”执行,不再区分是否为血防重疫区县,即全部按照大中拖补贴30%的原则测算的补贴额度标准执行,与大中拖配套的秸秆还田机按1500元/台的补贴标准执行。经本次计划调整后,大中型拖拉机及与其配套的秸秆还田机计划2008年内将不再调整,各项目县也不得超计划实施。请严格按照《江苏省省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财政补贴机具的监督和管理,圆满完成今年江苏省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计划。(摘自2008年6月16日《江苏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发表于 @ 2008年07月08日 20:52:00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