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农场位于吉木萨尔县城北31千米,北纬44°04′08″~44°22′30″,东经88°52′06″~89°25′30″。南毗吉木萨尔县北庭乡,西邻一○七团场,东是奇台县西北湾乡,北以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边缘伸入20千米为界。年日照时数3000~3100小时,平均气温6.5℃,≥10℃以上积温3403℃,无霜期140天。
前身为县红旗人民公社,1965年3月转为地方国营红旗总场,下设四个大队。归属自治区天龙钢铁厂,同年12月改归自治区农垦厅,更名为吉木萨尔县红旗总场。1970年归昌吉州管理,同年9月,昌吉州水电局试验场划归红旗农场,编为四分场;1978年10月归昌吉州农垦局领导;1982年属农六师领导。
全场辖1个自然镇、4个分场、29个生产连队,为纯收益分配单位。驻场单位有司法、公安、保险、邮电、税务等。土地面积664平方千米,耕地1.0万公顷,播种面积6634公顷,总人口1.33万,3331户,其中汉族1.29万人,回族201人,蒙古族29人,其他民族78人。
生产小麦、玉米,1992年开始发展棉花生产。红花是主要经济作物,红花绒长鲜红,年产绒263吨,红花籽洁白光亮,产籽1210吨,是重要的中药材和理想的食油,远销日本、法国、港澳地区。1985年生产的红花黄色素,填补自治区空白,获兵团科技成果一等奖。2000年牲畜存栏3.81万头。国内生产总值4725万元,第一产业2482万元,第二产业911万元,第三产业1332万元,劳均收入5468元,人均收入2027元。
中学1所,农广校1所,小学6所,在校学生2214人,专职教师174人,医院1所,病床40张。
四厂湖镇
红旗农场场部驻地。据《新疆志稿》记载,清光绪十四年,屯田军在此设军马厂,按马厂序号排列第四,又因水草茂盛,俗称“天生圈”,故名“四厂湖”。据《新疆水利委员会第三期报告》载,民国四年(1915),为安“荒民”派官兵二百余人,开挖“黄渠”引水造田,新疆解放前设乡约,以绅代政,入户逐渐增多。1950年为吉木萨尔县二区四厂湖乡政府驻地,1955年为七区公所驻地,1965年3月改称红旗农场。镇区面积2.2平方千米,街道13条,总长11千米,沥青路面7.5千米。1989年11月通高压电。1992年10月建自来水设施,日供水量70吨。1994年装程控电话,用户409户。主要建筑物:俱乐部,1981年建,800平方米,造价21万元;办公楼,1985年建,2300平方米,造价36万元。2000年建筑面积171388平方米,其中住宅62173平方米,5611人。镇内企业事业单位:打井队、建筑公司、供销公司、畜牧公司、运输公司、水电公司、修造厂、轧花厂、农科中心、医院、学校。驻镇单位:邮电局营业所、信用社、保险支公司、国税所、地税所、工商所、粮站。2000年辖16个自然村。
东渠村(一分场一连、三连) 镇东南4千米,1915年建村,以渠得名。203户,1041人,耕地471公顷。
西渠村(一分场二连、四连、五连、七连) 镇南5千米,1915年建村,以渠得名。399户,1703人,耕地741公顷。
王家槽子村(一分场八连) 镇北4.5千米,民国初年一王姓农民在此耕种,且地处带形洼地故名。79户,338人,耕地182公顷。
夏家槽子村(一分场九连) 镇北6千米,民国初年建村,夏姓农民在此耕种,且地势低洼故名。63户,424人,耕地234公顷。
青疙瘩村(一分场六连、二分场四连、七连) 镇北偏西9千米,该地有一古墩遗址,土呈青灰色。250户,1010人,耕地649.5公顷。
姬家桥村(一分场一连) 镇东南8千米,民国初年,姬姓人家在陈家湾水渠架木桥故名。86户,423人,耕地205.5公顷。
五厂湖村(二分场机关) 镇西北8千米,1989年建村,曾为屯军第五军马厂故名。66户,136人。
东槽子村(二分场一连、二连) 镇西北6千米,地形为西北—东南走向的长形洼地,又与西槽子平行故名。218户,1016人,耕地552公顷。
西槽子村(二分场三连、五连) 镇西北9千米,1921年建村,与东槽子相对平行得名。187户,831人,耕地537公顷。
南槽子村(二分场七连) 镇西北11千米,1921年建村,地形为西北—东南走向的长形洼地,与北槽子平行故名。107户,494人,耕地315.2公顷。
北槽子村(二分场六连、八连、九连) 镇西北10千米,1921年建村,与南槽子相对平行得名。280户,1119人,耕地780公顷。
高窝堡村(三分场一、二、三连) 镇东南13千米,清末移居农民在较高地方搭棚居住故名。183户,739人,耕地668.3公顷。
三厂槽子村(三分场直属连) 镇东南14千米,以地形特征得名。7户,143人,耕地86.6公顷。
大坑沿村(三分场四连) 镇东南22千米,村多大坑,居民多在坑周围建住宅故名。76户,294人,耕地186.6公顷。
十二户村(四分场一连、二连) 镇南16千米,清光绪年间,有12户难民避战乱来此定居故名。248户,1085人,耕地233.4公顷。
下兴湖村(四分场三连、四连) 镇东南12千米,清光绪年间定居的农民称新户,安置在12户下边,土地为沼泽地故名。184户,998人,耕地131.5公顷。
发表于 @ 2008年09月13日 00:24:00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