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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购农机款被贪污,农机局不还款让起诉

作者:温中豪 本站发布时间:2010年01月08日 收藏

  6万多元农机款交给了鲁山县农机局,农民金海强没买到农机具,却得到了农机款被贪污的消息。尽管贪污者已入狱,可金海强的钱至今没追回,“让金海强去告农机局吧,法院判我们败诉才会给他钱。”鲁山县农机局纪检组组长袁洲坤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购农机款被贪污

  37岁的金海强是鲁山县的一名农民,他想购买拖拉机等农机具。而按照当地的惠农政策,要想享受补贴,必须把钱交给县农业机械管理局统一购买。他说,去年8月,他来到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后,将钱交给农机局工作人员王铁龙,“当时办公室里就他一个人,我还问是不是交给他,他说是,我先后两次给他交了64100元。他还给我开了一个收钱的证明。”

  交过钱后,金海强却一直等不到领取农机具的通知,当他来到农机局咨询时得知,王铁龙已携款外逃。为要钱,他不知到农机局跑了多少趟,家里的粮食都被要账的拉走,妻子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两个孩子辍学在家。金海强说,刚开始到农机局要钱时,农机局的人说王铁龙还没抓住,没法给钱。后来王铁龙被抓住并判刑,农机局还是不给钱。理由是“王铁龙贪污的是公款,如果给了,上头查账无法交代”。

  金海强向记者出示的王铁龙开的证明显示,王收到了64100元钱,上面还加盖了鲁山县农业机械管理局的公章。

  而鲁山县人民法院今年10月29日的一份判决书显示:“2008年8月,被告人王铁龙利用担任鲁山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农机补贴项目组成员的职务便利,先后两次收取金海强购买农机款64100元。之后被告人未按照规定将该款上交财务,而是将该款用于赌博和日常个人消费。2008年10月,被告人见事情败露,潜逃外地。2009年6月26日,鲁山县公安局将王铁龙抓获归案。”法院因此判决王铁龙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告农机局后才给钱?

  昨日,鲁山县农机局纪检组组长袁洲坤告诉记者,由于这个钱没有进入到农机补贴项目中,因此金海强至今没得到农机具。至于没给他退钱,是因为王铁龙人虽然被抓,但钱至今没被追回,而农机局又没有权从账户划拨钱,归还金海强,“如果我们现在拿钱给了金海强,将来审计时就不好过,这个事只能走法律渠道,金海强可以起诉农机局,法院判决农机局败诉后,按照法律程序肯定会给他钱的。”

  河南力天律师事务所主任丁香说,虽然金海强的钱没有进入到农机补贴项目中来,可王铁龙已经代替农机局与金海强完成了购机合同法律关系,而这个交易是在农机局的办公室完成,又加盖有鲁山县农业机械管理局的公章,农机局应该为自己的管理疏漏承担责任,及时归还金海强的货款,不能把农机局内部问题,转嫁到金海强身上。因此,他们以不好走账为借口,拒绝归还货款是不妥当的,而建议金海强起诉,也人为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如果农机局执意不归还货款,金海强可向法院起诉,追讨钱款和相应经济损失。

  1月7日,记者从鲁山县法院获悉,法院已就此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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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epaper.dahe.cn/dhb/t20091215_17135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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