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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农机用油费改税情况调查

作者:丁整 永鸣 本站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6日 收藏

  国家自2008年实行养路费征收改革(即“费”改“税”)以后,让“有车族”得到了实惠。而农用柴油补贴办法的欠缺,使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和粮食专业合作社的农用柴油成本上升,直接导致了农机使用成本的增长,急需加以完善。

  笔者**近走访了浙江省上虞市谢塘镇的上虞市盛大粮食专业合作社、上虞市海光农机合作社、上虞市红慧农机合作社三家农机(粮食)合作社,这三家合作社拥有50马力的大中型拖拉机10台、全喂入联合收割机5台、半喂入联合收割机15台、高速插秧机10台、谷物烘干机1台、机动喷雾机61台等各种农业机械。承包水稻田700余亩,为周边农民农机作业服务面积达6000多亩。

  据上虞市盛大粮食专业合作社社长戴光辉介绍,今年1-4月份,谢塘镇的这三家合作社已购置0号农用柴油6.5吨,每吨6010元,总价值3.6万元。2009年他们这三家合作社全年农业机械使用21-22吨农用柴油,每吨4850元(每升5.7元)总价值10.2万元。今年0号柴油价格按每升6.40元(每吨5440元)计算,其中每升包含了1元的原养路费的“费”改“税”,即:在每吨农用柴油的零售价5440元中,有839元是属于原养路费的“费”改“税”的费用。因此,上虞市的这三家农机合作社今年1-4月份就相对的为国家多交纳5453元原属于养路费的费用。同理,他们在2009年购置使用的21吨农用柴油,如果按照价值10.2万元0号农用柴油计算,在每吨4850元(每升5.7元)的价值中,有850元是交的原养路费的“费”改“税”的费用。因此,他们在2009年就相对的为国家多交纳1.785万元的养路费。而当前农用柴油的补贴政策,则是把财政补贴按照农户的种植面积、用“农资直补”形式补贴给了拥有土地的农民。

  现在的问题是,各地把“农资直补”直接补贴给了农民,而上虞市的农机合作社和粮食专业合作社的土地,一般都是从农民手里流转而来,这些财政的“农资直补”一般情况下农机合作社和粮食专业合作社是享受不到的。造成了“农资直补”补贴给了农民,农机合作社和粮食专业合作社则要花“高价”买农用柴油。

  如果仅靠单纯的提高农机作业的收费价格来应对,在现实中是行不通的。主要的原因是,上虞市的农机拥有量几乎已到了饱和程度,截至2009年底,上虞已拥有联合收割机995台(其中半喂入机型227台)、纯农田作业大中型拖拉机291台、纯农田作业手扶拖拉机4393台,直接造成了上虞市的机耕、机收等竞争十分激烈。例如每到水稻机收旺季,有100-200台江苏省的半喂入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进入该市,本地的和外省的收割机都竞相降价,每亩水稻机收的价格低至25-30元。

  上虞市是浙江省的粮食生产大市,2010年全市的水稻种植面积在48万亩左右,其中早稻16.83万亩、单季晚稻和连作晚稻32万亩。全市的农机总动力达到53.95万千瓦,2009年全市机耕面积47.6万亩,水稻机收48.29万亩,水稻机插5.141万亩,全市农用柴油使用量达到3.6万吨。如果按每吨零售价中包含850元是属于原养路费的“费”改“税”的费用计算,则全市农机用柴油需要多交“费”改“税”合计3060万元之多。由此可见,农机户、粮食专业合作社、农机合作社等农机使用成本大幅上升。

  因此,上虞市的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和粮食专业合作社,期盼政府进一步完善农用柴油补贴办法,使农用柴油补贴更合理、更科学,让农业机械发挥优势,让农用柴油补贴为农民和农机大户带来真正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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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camn.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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