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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农机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的调查和思考

作者:枞阳县农机管理局 本站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2日 收藏

  摘要:农机购置补贴是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扩大内容,促进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举措,激发了农民购买和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调动了农机企业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农机购置补贴是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扩大内容,促进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举措,激发了农民购买和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调动了农机企业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了进一步落实购机补贴政策,规范操作,分析和解决存在问题,现对安徽省枞阳县实施情况进行调查。

  枞阳县位于安徽省长江中下游北岸,是农业大县、农机大县和省级商品粮基地县,也是长江流域粮食加工生产区。全县农业人口86万人,耕地面积87万亩,水稻种植面积(双季)119.5万亩,粮食总产量达49万吨。2009年全县农机总动力40万千瓦,大中型拖拉机、水稻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粮食谷物干燥机等高性能作业机械、加工机械明显增加。机耕作业面积105.5千公顷,其中水稻为79.3千公顷,机播面积3.32千公顷,机收面积51.06千公顷,农机社会化服务功能日益增大,带动经济效益较大提高。

  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首次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列入中央财政范畴。同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促进法》又明确农机补贴法律地位。该县自2004年实施以来到2009年已经落实补贴资金1070万元,农机补贴受益户2100余户,引导农民投资农业机械约8258万元,补贴农机具累计1600余台。到2009年,农机总动力比2003年增长33.2%.全县农机综合机械化水平30%,水稻收获机械化水平达到75%,水稻栽植机械化水平发展较快。

  1、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成效及经验:

  1.1、加快了农业机械化进程,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使更多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愿望得以实现,推动了该县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提高了农业生产力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机装备总量快速增长。结构不断优化,大马力、多功能、高性能及薄弱环节农业机械增长迅速,大中型拖拉机每年以20%速度增长,水稻插秧机已达到90余台,农机作业领域由种植业向畜牧业、渔业、林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业等各个领域延伸扩展。

  1.2、转变了农业生产方式,促进了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业机械的应用,促进了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和产业化,提高了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既减轻了农民劳动强度,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又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提高了农产品产量和质量。

  1.3、发挥了支撑保障作用,推进了农机化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扶持引导下,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服务组织快速发展,加快了农机服务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进程,推动了农机销售维修、培训教育、示范推广、安全监理、质量鉴定等各项农机化工作开展。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取得了成效,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一是精心组织,落实责任。该县农机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购机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有关工作,下设购机补贴办公室,专门具体办理补贴工作。

  二是建立制度,完善机制。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农机局制定管理办法,结合该县实际情况,每年都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出台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规范、监督管理办法、绩效考评方法、档案管理办法及补贴产品经销商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为购机补贴工作顺利实施提出了制度机制保障。

  三是规范程序,阳光操作。农机部门努力做到公开、公正、公开,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对农民实际购机情况公示到乡村,接受农民监督。

  四是强化措施,搞好服务。将农机补贴政策公告到乡村,公布购机补贴热线电话,为农民提供咨询,组织对补贴机具质量“三包”服务进行跟踪调查。

  五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采用多种形式及时将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向社会公布,加强政策和工作程序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全方位多渠道宣传购机补贴政策、补贴目录、实施方案、申请程序等,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是严肃纪律,加强监督。严格执行国务院提出的“三个严禁”,即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借国家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之际乱涨价。要求农机部门做到“八不得”,即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机推广机构不得指定经销商;不得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不得将国家和省级推广目录外的产品纳入补贴目录;不得强行向农民推荐补贴产品;不得向农民和企业以任何形式收受任何额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农民购机补贴手续和补贴资金结算手续;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代签补贴协议和机具核实手续;不得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演示会、民法销会、订货会。每年组织自查和接受省市农机主管部门检查。

  2、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2.1补贴资金总量与实施需求存在差距。目前,该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从整体上看还比较低,农民收入水平不高,购机能力不强,对农机补贴资金依赖较大,基本上形成了有补贴就购置,无补贴不购置或少购置。但该县2008年中央安排330万元,当年测算该县缺口450万元,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600万元,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户未能享受补贴,补贴面太窄,老百姓意见较大,资金安排与人口大县、农作物种植面积大县的具体情况极不匹配。

  2.2农机化水平较低,结构性矛盾突出。目前该县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仅为30%左右,对植保、秸杆还田使用农业机械更少。油菜、棉花收获机械应用正在起步,结构性矛盾突出,机具主要集中在水稻生产方面,对于水产品养殖、农产品贮存、保鲜及加工等方面,机械化生产程度较低,还有一些方面的机械化生产是空白。累计补贴1600台机具中,主要集中在8马力左右的小型拖拉机,占40%以上,而大中型拖拉机只有74台,水稻栽植机械88台,收获机械168台,农业机械功能单一,利用效率也不高,基本上是单门独户使用,从事服务较少。

  2.3区域发展不平衡。受条件制约,该县农机化发展水平不均衡,发展较快的乡镇集中于陈瑶湖、老洲、汤沟等几个沿江乡镇,烘干机占90%,半喂入联合收割机87%,大中型拖拉机占90%以上,后山区如会宫、雨坛、其林、浮山等乡镇发展较慢。尤其大中型农机具的差距更明显,个别乡镇几乎无一台大中型农机具,这些也与该县机耕路的建设有关,在后山区几个千亩圩中,只有少量圩口内有简易机耕路,其他没有,部分乡村还停留**原始操作方式,靠人工耕作,无半点机械化气息,而沿江水稻90%以上机械化收割,造成了极大的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农业机械化发展形成越来越大的区域差异,实施五年的购机补贴,全县还有3个乡镇未能补贴一台机具,反差较大。

  2.4购机补贴政策宣传力度不够。每年购机补贴工作启动时,该县农机局和财政局联合发文件,讲明政策,规定机具类型,指明办事程度,提出要求;向每个乡镇、村印发《公告》,在县电视台、报刊上宣传。但有的乡镇对文件只传阅到个别分管负责和经办人员,不对村组宣传,《公告》存放在办公室,束之高阁,无人张贴,走访中,相当一部分人大代表、村民组负责人对补贴政策不知详情,对如何办理更是了解甚少,有的一无所知,没有形成上下联动宣传,更没有达到家喻户晓。

  2.5缺乏农机操作手。农村劳动力转移,年青有知识的大部分进城务工,留在乡村大部分是老弱、妇女,他们基本上难以操作农业机械,这也造成了农机难以大面积使用的原因之一,很多老农民半种半收,以照顾留守儿童为已任,不愿意也无能力操作农业机械,加上维修费、油料等成本费用,加重投入。以该县拥有大中型农机具农民来看,大部分是当地小能人,年轻,敢投入,精力充沛,有文化有技术,大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谷物烘干机等操作手大部分是在30岁左右的农民,高中毕业较多,是农机大户或种粮大户,有市场观点,经营理念较先进。

  2.6补贴机具管理问题。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根本目的是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支持农民购置和使用农业机械从事农业生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要求享受购机补贴的机具切实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作用,并在两年内不允许违规转卖。该县补贴对象基本上是“普惠制”,分散在千家万户,管理难度很大,有些购机农民为了自己的利益,占国家购机政策的空子,将享受补贴的机具进行违规转卖,有些与外县、市农民相联手,一部机具分两地享受补贴,其隐蔽性更大,这些都违背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初衷。

  2.7申报、公示、核实难以顺利完成。由于乡镇农机人员合并到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机工作仅为其中一部分,有的农机人员是临时安排或者是兼职,正直从事基层的农机工作的专业人员较少,农民申报由于找不到具体的经办人员,往往来回四、五次是常有的事,影响老百姓申请的积极性,对此很有意见。公示阶段是补贴政策落实正确如否的关键环节,也是公平、公正的体现,有些乡镇将公示流于形式,或者不公示,造成政策不能及时传达和了解,有些村负责人都不知其具体内容和操作程序。核实工作难度更大,没有乡镇配合,对有些购机机具要花上较多时间才能找到,影响工作如期开展和进程。

  2.8工作经费不足。工作经费是保障购机补贴政策顺利实施的重要前提和条件。随着补贴资金逐年增多,补贴范围进一步扩大,相应的工作量大幅增加,购机补贴程序一般包括宣传、培训、会议、资料印制、存档、编号喷码、核实等,都需要一定的费用,尽管该县财政部门给予一定的补助,平均每年2万元,在实际实施补贴过程中,工作经费十分缺乏,现有的工作经费不足以支撑补贴工作的开展,影响补贴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由以上分析可见,在逐年加大补贴的同时,如何用好补贴,提高补贴效益,使补贴效益**大化,解决矛盾,建立完善的补贴投放机制和运行管理模式,建议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争取增加该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针对该县现有农业机械化水平总体不高,一些主要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水平还很低,装备水平距离现代农业的发展目标还有很大差距,依照目前的现状,每年争取国家补贴资金1000万元,对耕作、机收、机插等环节进行重点的补贴,调动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

  二是进一步扩大补贴机具的种类和范围。在重点保证水稻生产的同时,对油菜、水产养殖等方面的生产机械给予一定的扶持,对一些经济作物生产机械、丘陵山区用小型特色机械、设施农业机械也要顾及。要结合该县实际,突出重点,以满足当地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的需要,解决农机化水平较低、结构性矛盾突出问题。

  三是引导均衡发展。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过程中,因地制宜运用政策调控手段,适当调节资金和加强新技术推广应用力度,促进区域农业机械化发展。一方面补贴机具坚持通用类为主,适当扩大地区非通用类范围,以满足不同区域对特色农机具的需求;另一方面,要充分考虑区域农民购机能力和不同作物机械化发展水平及作业市场程度。对于政府导向的新技术、新机具应加大补贴,促进其尽快普及,提高农业科技含量。

  四是加强购机补贴政策宣传力度。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注重宣传效果,尽可能将政策交给基层,贯穿基层工作之中,对那些偏远的乡村要深入到村、组,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五是利用多种形式培训农机操作手。该县农机化学校主要是培训农机驾驶员,近几年来,随着新型农机具推广应用,农机校要拓宽培训面,并积极配合。如随着粮食干燥机具的拥有量增加,县农机校应适时选择在重点乡镇举办培训班,邀请生产技术人员手把手传授;水稻插秧机应用刚起步,要请专家对全县种粮大户和农机大户授课培训;还要与县劳动局、扶贫办等部门联合举办农民工农林专用机械操作技能培训班和维修班,要积极参与“农民工阳光培训”,多层次、多方向培训农民,使更多的农民懂农机技术,有力提高农机应用效率。

  六是重点补贴具有一定规模的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具有一定规模的种粮大户和农机专业合社是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重点对象。真正形成“一户购机,多户使用”的共同利用和提高效率的新局面,与一家一户的规模农机经营相比,参与社会化作业服务的专业户和服务组可以克服农机经营规模偏小、资金有限、机具配套比较低等问题。

  七是完善补贴机制。财政投入在于引导、示范、调节,在增加财政补贴资金的同时,吸纳社会资金、自有资金,全方位投资农机;进一步加强补贴机具的监管,建立全省统一的补贴机具信息网络,实行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打击违法转卖补贴机具行为;正直做到“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公布举报电话,奖励举报,一经核实,严束查处。

  八是适当增加农机补贴工作经费。根据《安徽省2009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皖农机计财[2009]12号)的规定,农机补贴工作经费应在补贴资金的2%以上,工作经费有保障,方能如期保质保量开展工作。

  购机补贴政策落实对推动该县农机化事业发展和农村经济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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