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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下达2011年第二批农机补贴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作者: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本站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4日 收藏

关于下达2011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陕农机发[2011]36号

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委、中心)、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农业局、财政局,各农机超市:

  今年,国家第二批安排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5亿元。结合上半年资金使用情况,省农机局、省财政厅研究确定了我省2011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计划(详见附件),现下达并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住购置补贴重点,促进主导产业发展

  下半年,围绕省政府促进农民增收七大工程规划纲要,切实抓住重点,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以农民增收为主线,以产业发展急需的、成熟可靠、节能环保的机具补贴推广为抓手,强力推进主导产业机械化。重点补贴玉米收获机、青饲料收获机、大型饲草加工机械等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生产环节的农业机械。

  二、严格监管特殊机具,确保政策落实效应

  各地要严格按照《陕西省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的要求,加强对玉米联合收获机、卷帘机、微滴灌设备、太阳能杀虫灯的监管。对这四种机具,企业在结算时必须由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提供《特殊机具验收表》(详见附件)。

  三、做好市级结算工作,圆满完成年度计划

  今年,我省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全面实行市级结算,为了加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管理,落实监管责任,确保资金安全和结算进度,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不折不扣落实,各地要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和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市级结算的通知》(陕财办农【2011】70号)要求做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的结算工作。

  对于百库建设工程的结算,各地要按照陕西省农业厅和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果品贮藏百库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业计财〔2011〕85号)规定,将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依据批复和验收意见,由各市向企业兑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省级财政的补贴资金由省局负责向企业兑付。截止发文之日尚未开工建设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暂不下达。

  四、推进政策信息公开,强化补贴政务公开

  各地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33号)要求,在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中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提高政策落实的透明度,保证政策落实的公开、公平、公正性,确保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实。下半年,各地要继续深入开展“双满意”活动,持续扩大补贴政策宣传活动,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度的公示工作。

  五、加强监督检查力度,落实好监管年活动

  为落实好部司确定今年为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年的活动,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全面落实,省局把监督检查做为下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重点。各地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34号)和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农机发[2011]4号)要求,加强下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督管理,进一步严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纪律,严格规范补贴操作程序,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制度建设,构建补贴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要继续落实好督察员制度、进村入户实地督查机制、政务督查限时办结制度等。

  六、切实做好市场调研,认真做好年度总结

  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为来年工作打下基础。重点调查如何满足群众的实际购机需求,如何建立新增机具的补贴标准确定机制,如何建立补贴监管的长效机制,如何建立补贴政策落实中突发问题的应急机制,如何建立补贴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等。

  各设区市农机部门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做好全年专项执行情况总结并提出符合实际的201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12月上旬前将工作总结与2012年补贴资金计划一并上报省农机局。

  附件:一、2011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计划表

  二、特殊机具验收表

  三、百库建设工程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计划安排表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陕西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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