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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关于做好2012年农机补贴非通用类机具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兵团农业局 本站发布时间:2012年01月20日 收藏

兵农(机)发〔2012〕20号

各师农业(机)局、有关农机生产及经销企业: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农业机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1]187号文件精神,兵团农机局将于近日开展非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型范围

  2012年补贴机具种类有12大类46小类180个品目。国家农业部继续对全国通用性较强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青饲料收获机、插秧机旋耕机、喷雾机、挤奶机等15个品目农业机械进行全国统一选型。地域性特点较强的非通用类农业机械选型工作由各省农机管理部门进行统一选型,兵团非通用类机具选型范围:一是15个通用品目以外的11大类44小类165个品目的农业机械;二是地方自选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30个自选机械品目。

  背负式小麦联合收割机、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运输机械、装载机、农用航空器、内燃机、燃油发电机组、风力设备、水力设备、太阳能设备、包装机械、牵引机械、设施农业的土建部分不列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

  根据农业部的文件精神,2012年兵团农业机械补贴非通用机具选型范围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产品必须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

  2.申报产品必须获得省级或部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工作主要针对未进入兵团《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新申报的机具。进入兵团《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的机具直接进入兵团《2012-2014年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部分品目已剔除,如:铧式犁等)。已列入兵团《2012-2014年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的机具不再重新申报。

  2.申报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申报的产品要质量可靠,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申报时将企业授权书、经销商名录等纸质版(盖章)、电子版一并上报。单位名称、经销商有变动的厂家也需重新上报。

  3.进入兵团《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机具的厂家,请认真核对兵团《2012-2014年支持推广目录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兵团《2012年兵团农机购置补贴分类分档表》和经销商名录,如有遗漏和错误,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四、申报资料

  1.申报资料包括:购机补贴产品机型申报和报价表、购机补贴产品技术参数及其售后服务承诺表等。

  2.申报单位将参选资料依选型范围内的机具类型按序填表并装订成册(直接装订,不加装封皮和封面),一式1份报兵团农机局,同时报送电子版。具体要求见附件2。

  五、其它事宜

  参选单位于2012年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兵团农机局。

  联系电话:0991-2890287

  电子邮件:btnjj@163.com

  联系人:闫向辉

  联系地址:乌市光明路196号兵团农机局(830002)

  附件:1.2012年兵团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非通用机具选型范围 2.2012年兵团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非通用产品参选资料

兵团农业局

201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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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nongjito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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