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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疏附县全价购机直补到户试点效果报告

作者:新疆疏附县农机局 温俊江 本站发布时间:2013年03月05日 收藏

  2012年,新疆疏附县农机购置补贴试点工作在自治区、地区农机局的指导下,在疏附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重视关心和相关部门的有力支持下,通过疏附县农机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和认真扎实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试点工作各项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为今后全疆全面推开农机购置补贴“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户”工作和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提供有力依据。

  一、试点工作实施情况

  2012年,疏附县被自治区农机局确定为农机购置补贴“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户”试点县,为了把国家这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好,疏附县按照自治区农机局、自治区财政厅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到先试先行,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抓好政策宣传、落实监管机制,确保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2012年,疏附县共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200万元,购置农机具1118台(套),受益农户1021户;其中:购置拖拉机695台,落实补贴资金1093.83万元;耕整地机械35台(套),落实补贴资金8.96万元;种植施肥机械321台(套),落实补贴资金62.38万元;收获机械28台(套),落实补贴资金57.249万元;收获后处理机械2台(套),落实补贴资金0.3万元;畜牧水产养殖机械37台(套),落实补贴资金7.3万元。通过开展试点工作,激发了农民群众购置和使用农业机械的热情,有效地促进了疏附县农机装备结构和水平的提升,对推动疏附县农机化进程,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2012年疏附县被确定为农机购置补贴试点县以后,我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进行汇报,积极与财政部门衔接沟通,得到了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

  一是成立机构,明确职责。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涉农、财政、纪检监察、检查院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督导和检查;

  二是制定方案,规范运行。按照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疏附县实际,制定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与县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办法》,为确保试点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进一步完善了补贴机具确定方式、全额购机补贴确定办法、信息公开制度,切实加强监管,采取先审批后购机的申报程序,全力推动试点工作的实施;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任务。试点工作启动时,召开了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详细安排部署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了目标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

  (二)深入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报道;

  二是通过张贴公告、印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设立政策咨询台、咨询电话等形式,对农机购置补贴内容、形式、程序、申报办法等政策信息进行广泛宣传,让农民群众了解政策,清楚办理程序;

  三是对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补助环节、补贴标准等进行公示;

  四是对机具购置补贴目录进行公示,增加选型工作的透明度;通过深入宣传引导,为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群众购置补贴机具的热情。

  (三)严格监督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一是增强工作透明度。向社会公开购机补贴资金使用及审报过程情况,并在全县范围内设立咨询及监督投诉电话;在试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补贴对象申请制、村委会核实制、公示制、乡镇确认制、农机部门审定制等制度,确保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农户的准确性,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二是严肃工作纪律。认真贯彻自治区农机局有关通知精神,严格落实农机购置补贴“三个禁止”、“八个不得”、“八个严禁”规定等有关制度要求,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工作纪律落实情况;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采取面上检查和定点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地联合财政、纪检监察、检察院等部门对补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在补贴资金发放之前,对补贴机具全面入户核查,然后发放补贴资金;

  四是加强对补贴机具的售后管理。农民群众购机后,加强对机具质量的调查和售后服务的监督,通过下乡服务和电话询问的方式,对机具质量和“三包”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并对农民的质量投诉及时联系经销商进行协调解决,确保购机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是建立健全补贴机具档案。对享受补贴的农机具进行登记编号、喷涂编号、人机合影拍照、建立购机档案,严格实行一机一档,做到规范化管理;对补贴的动力机械,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办理入户手续,并对机手进行培训,增强农机安全意识。

  三、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一)取得的成效

  农机购置补贴试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推动了疏附县农机装备结构和水平的优化升级。

  一是提升了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通过农机购置补贴,2012年全县新增25马力以上拖拉机695台、配套农具423台(套),全县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2%,较去年增长3.2%;

  二是加大了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力度,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推动下,2012年疏附县新增棉花精量播种机械296架、自走式谷物联合收割机3台、青贮圆捆打包机22套,温室微耕机4台;

  三是拉动了全县农村消费需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激发了农民群众投资农机化的热情,2012年全县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200万元,直接拉动农民购机投资2890万元,有效提升了农村消费需求。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乡镇农机服务机构工作基础薄弱,主要是办公设备简陋、人员素质偏低、缺少工作经费等问题;乡镇是试点工作**关键的基础环节,而目前大部分乡镇农机服务机构工作基础薄弱,与所承担的任务不相匹配;

  二是农民群众和工作人员普遍反映,补贴程序繁琐,操作环节多,补贴资金兑付迟缓,不够快捷便民;整个补贴程序,要经过村委会、乡(镇)农机站、乡(镇)财政所、乡(镇)政府、县农机局、县财政局、农机经销企业等多个单位和部门,需要三个月左右时间才能完成,希望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

  三是实行“全价购机”,农民购置农机具的筹资难度增大,给购置补贴工作造成一定的困难;疏附县农民普遍经济条件有限,农民购置农机具贷款只有农村信用社建立了农机信贷机制,但是利率比较高,且贷款期限短;部分农民通过申请和审核拿到“确认单”后,由于资金不足而放弃购置机具,但又没有按要求及时将“确认单”交还农机主管部门,疏附县只有在核实的时候才能发现此类问题,再把“确认单”收回,按程序将指标给其他农民,给整体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四是实行“全价购机”后,农机主管部门调控农机装备结构的能力有所下降,不利于农机化协调发展;由于全价购机,相当一部分农民在购置拖拉机后,没有多余的资金再购置农具,导致农机具配套比失衡,如:2011年疏附县购置补贴农机具配套比为1:1.4,2012年仅为1:0.6;

  五是部分农机经销商承担购置补贴工作的能力有限,个别经销商办公设备和人员不足,缺乏经验、责任意识不强,存在补贴机具供货不及时,售后服务跟不上等问题。

  四、试点工作的几点体会

  通过一年来的试点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实行“全价购机”进一步增强了农机购置补贴这一惠农政策的“惠民”实效。“直补到卡”让购机农民直接拿到了补贴资金,直观感受到了惠农政策的实惠;

  二是从根本上切断了农机管理部门与农机经销企业之间的关联,促使农机管理部门更加公平公正地服务于购机农户和农机经销企业;补贴操作软件系统的改进,实现了即时多部门多人监控;补贴资金与购机农民直接结算也有效遏制了补贴工作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进一步保障了补贴资金安全;

  三是“全价购机”使农民在农机具的选型上拥有更多的自主权,农民可以货比三家、择优购买,而经销商也为遵循市场规律使得补贴机具价格进一步放开,使补贴机具价格总体上稳中有降,减少了以往部分经销商借补贴之机抬高售价、恶意骗取高额补贴的现象,使农民享受到了更多实惠;

  四是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体系更加完善;试点以来,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支持,监管模式由业务主管部门“自我监督”变为多层次多部门“立体监督”,补贴各环节行为更加规范,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重心下沉到乡镇,推动了基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

  五是便于农机安全监管和预防倒卖农机行为发生;按照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疏附县对补贴购置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全部实行了注册登记,纳入安全监管,发挥乡镇就近监管的优势,对弄虚作假、倒卖补贴机具等行为进行了有效监督;试点工作切实提高了农民购机的真实性和实用性,从检查情况来看,2012年补贴机具实际在用情况良好,农民更多地从农业生产需要的角度出发来选购机具,购置机具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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