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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查

作者:王文贤 本站发布时间:2013年03月07日 收藏

  随着国家购机补贴政策力度的不断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锦州市以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为服务载体,采取积极引导、重点扶持、政策倾斜和技术信息服务等措施,扶持壮大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从2007年创建全省第**家民营农机专业合作社——北镇市双丰水稻全程机械化作业合作社以来,锦州市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从小到大,从粗放式经营到规模化经营,不但整合了分散的农机资源,提高了农机利用率,而且组织化、产业化、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

  一、锦州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是规模化迅猛发展。2007年至2012年,锦州市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179家,其中农机固定资产超过100万元的125家,农机固定产总额达36267.4万元,场库棚建筑面积达25.62万平方米,作业面积为415.1万亩,拥有各类农机具8511台(套),其中联合收获机375台,水稻插秧机1307台,入社会员达2976人,服务农户81766户,年度服务总收入13641万元。具有一定规模和代表性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典型层出不穷。2010年锦州市评选出各种类型“十佳”农机专业合作社,2011年在此基础上评选出五星级农机专业合作社8个,四星级农机专业合作社11个,三星级农机专业合作社19个。北镇市新立农机专业合作社2007年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联系点”,2009年北镇市绪全农机专业合作社被农业部授予全省****的全国种粮大户称号,2010年凌海市阎家镇翔翼农机专业合作社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点之一。2012年黑山县为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北镇市双丰水稻全程机械化专业合作社和凌海市翔翼农机专业合作社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点。北镇市双丰水稻全程机械化作业合作社社长邴铁峰、黑山县三喜农机专业合作社社长张平、凌海市山河农机专业合作社社长李春生,先后被锦州市政府授予“农机状元”称号。

  二是基本模式初步形成。锦州市农机专业合作社从组织形式上划分,大体可分为两种模式,一是股份制经营,二是分散式经营。从经营模式上划分,基本上可分为五种类型,一是农机大户领办型;二是乡镇农机站带头创办型;三是跨区作业为主型;四是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型;五是农机技术骨干带动型。农机专业合作社呈现出多样化创建、规范化运营、市场化服务、产业化经营的喜人局面,有利于农机专业合作社发挥专业优势、提高作业水平,推动全市农机化事业的全面发展。

  三是市场化运作步入正轨。在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农机专业合作社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参与市场竞争,发挥了强大的组织支撑功能,使市场与农户生产实现了有效对接,提供了高质量、高水平的农机作业,既扩大和延伸了单机作业经营范围和农机服务规模,又增强了一家一户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锦州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在步入市场竞争中,勇于面对现实,接受挑战,主动参与竞争。从2-3台机械的跨区作业,发展到2011年集中组织22台水稻收割机跨区作业;从单一品种水稻跨区作业,到多品种的玉米、花生等跨区作业;从签订几百亩的订单协议,发展到1—2万亩订单作业合同。无论是跨区作业,还是本地作业,农机专业合作社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过实践和探索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基本都磨练成农机作业市场的中介人或经济人。他们一方面为外埠到本地作业机车提供作业的全方位服务,同时又兼任作业的向导和参谋。另一方面他们又积极组织本地机车参与到“南征北战”的跨区作业。

  四是规范化管理逐步完善。在引导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始终遵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立足实际,创新推进,边发展边规范,在发展中求完善,在完善中求规范,促进了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发展。经过几年实践,先后总结出北镇市双丰水稻全程机械化专业合作社的“五包、两定、一分散”的统种分管模式,五包是包水田旋耕、包水田耙地、包机械化育秧、包机械化插秧、包机械化收获,两定是定作业价格、定作业合同,一分散是分散管理。总结出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的“六个统一”的经验,即“统一作业标准、统一作业收费价格、统一作业机车调度、统一机具保养、统一作业合同、统一作业质量”。在实行股份制管理经营的合作社,达到了产权责任明晰、权利义务明确,按照市场化的需求组织经营,讲效益,重核算。在分散经营管理的合作社,做到了机具分散,管理、作业统一调动,价格共同协商,信息资源共享。

  五是促进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到2012年底,锦州市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9%,比2005年提高10个百分点,农机总动力达到278万千瓦,农机总值达到21.57亿元,分别比2005年提高37.66%和124.5%。拖拉机增加9713台,配套农具增加35064台套,机耕、机播、机收面积分别比2005提高11.66%、35.6%和64.5%。

  二、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的作用。

  1、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农业生产中的主要力量。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所在乡镇,由于领导重视和支持,有的已率先基本实现了农业机械化。主要粮食作物的耕种收主要环节的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基本都是由农机专业合作社率先示范,并得以推广和应用。农机专业合作社利用农机装备多,技术水平高,服务能力强等优势,承包、承租或流转土地经营,实行规模化种植,连片作业,基本解决了“农机部门包不了、村集体统不了、一家一户干不了”的问题。

  实践证明,随着农业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深入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发展农业机械化的主导力量,农机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实践者。面对今后中国“谁来种地”的问题,可以预见今后主要粮食作物种植将逐步由众多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来承担和完成。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是诠释中国今后“由谁来种地”的**佳回答方案。

  2、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推广的助推器和加速器。随着农机专业合作社完善、规范和发展,一批带动力强,影响面大的合作社在推广应用农机新技术,新机具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新技术、新机具是由北镇市双丰水稻全程机械化作业合作社探索首创旱田大棚机械化育秧新模式兴起的,他们首先克服困难,在水田小棚育秧的基础上,大胆尝试旱田大棚机械化育秧,从软盘育秧发展到硬盘工厂化育秧,从手推式半机械化育秧到引进水稻育秧成套设备,突破了束缚北方水稻育插秧环节上农机与农艺不相匹配的瓶颈。不但实现了水稻育插秧的机械化,而且达到了节本增效、增产增收的目的,得到了省政府领导的肯定,让农民初步实现了“种地不下田,到秋就分钱”的美好愿望。

  3、农机专业合作社是乡村农机化服务组织的延伸和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新引擎和新支撑。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民专业性服务组织,有效地组织起农机经营者,实现了农业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社会化服务,一定程度上替代了由于乡镇机构改革撤并的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的功能,成为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生力军。近几年,我市农业机械化水平发展迅速,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所推动。各种类型的农机现场会、演示会、推介会基本上是由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和组织完成的,合作社在农机作业生产上起着桥梁和纽带作用。

  4、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参与市场竞争,溶入农机“南征北战”中的排头兵。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开展社会化服务,扩大了农机作业服务规模,发挥了强大的组织支撑功能,促进了农业的增产增效。义县海丰农机专业合作社从跨区收获小麦开始,到玉米、大豆联合收割。几年来,他们远赴“天南海北”组织农机跨区“南征北战”取得了好的经济效益,经过“滚雪球”式的发展,海丰农机专业合作社目前农机固定资产达685万元,拖拉机20台,玉米联合收割机6台,农机作业服务面积4.1万亩。黑山县海中农机专业合作社2010年组织4台水稻联合收割机从广西、重庆到两湖、江浙等地,又北上黑龙江、吉林,历经80多天,作业面积达1万亩,实现收入达50万元。黑山县为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凌海市翔翼农机专业合作社始终走在跨区作业的前列。几年来,他们不但跨区作业水稻机械化收获,还实施水稻机械化插秧跨区作业。2012年黑山县为民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本社6台水稻插秧机到吉林白城地区跨区机插秧2300亩,实现收入15.5万元。凌海市翔翼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5台水稻插秧机到黑龙江虎林地区跨区机械化插秧1200亩,实现收入近10万元。

  5、农机专业合作社是抵御自然灾害的主力军。近几年,受环球气候变化的影响,极端气象灾害严重,给农业生产带来一定的影响。特别是2010年的特大暴雨,个别地区降雨量达200—300毫米,洪涝灾害非常严重。农机专业合作社自发组织起来投入到抗灾之中。北镇市双丰水稻全程机械化作业合作社组织社员及当地村民60多人,成立了救援、排洪和灾后安抚三个小组,他们及时救助受灾农户12人,抽水、排涝水田面积达1万多亩。黑山县新兴镇三喜农机专业合作社调动拖拉机20台、挖掘机3台、水泵30多台,对受灾的农户进行帮扶,转移受灾群众23人,抽水、排涝玉米1000余亩、水稻100余亩,并免费提供草袋子、铁锹、水靴等抗洪物资,为抗洪救灾提供了有力支援。常兴镇东军农机专业合作社积极调动机车,对当地及路过陷入泥里的十余台机车进行了救助,并对在抗洪过程中出现故障的农机具进行免费维修,保证抗洪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2012年春季水稻育秧期间,受短时雷雨和大风的影响,很多水田区农机专业合作社育秧大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凌海市翔翼农机专业合作社、育新水稻全程机械化作业合作社,北镇市双丰水稻全程机械化作业合作社、民欣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受风灾影响较重,育秧大棚短时间内被狂风刮倒,薄膜被掀翻吹飞,处在生长期的秧苗损失严重。合作社成员不等不靠,积极组织自救,抗风避险,抢修大棚90多座。他们还采取互救互助方式,相邻的育秧大棚,不管谁家的,刮倒了就扶起来,使损失降到**低程度。据不完全统计,挽回经济损失达200余万元。

  6、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培育新型农民的平台和课堂。随着农业功能的拓展,农业产业链条的延伸,农业产业化的升级,相继涌现出一批农机规模化生产经营的带头人——农机专业合作社法人和农机中介组织经济人。他们有素质、懂技术、善经营,是发展农机化的核心力量,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利用自身优势,在各级农机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入社社员和周边农民开展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和应用,充分发挥合作社平台和课堂的作用,较好地解决了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后一公里”问题。翔翼农机专业合作社、双丰水稻全程机械化作业合作社、三喜农机专业合作社、新立农机专业合作社、志成农机专业合作社等相继开展了“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保护性耕作技术、深松技术等推广培训。

  三、发展建设农机专业合作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锦州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势头良好,多数乡镇相继建立起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发展农业生产和繁荣农村经济工作中起着重要作用。但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还缺乏规范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基本上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发展资金严重不足,制约着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健康有序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是一种新型的服务组织,其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民,该组织投入大,回报率低,经营季节性强,发展壮大主要依靠几个农民的投入,只能杯水车薪,短时间内难于做强做大。这就需要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加大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扶持力度,财政、金融部门给予一定的资金倾斜,特别是银行贷款上,增加贷款比例,扩大贷款抵押范围,能否将原有机具做为抵押贷款物,以解决农机专业合作社贷款难的问题,促其壮大发展。

  二是农机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场库棚建设严重滞后。随着国家购机补贴力度的逐年加大,农机专业合作社购置大中型机具与日俱增。在一家一户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场库棚建设基本上是空白,难于承纳和满足日益增多的机具需要。大型农机具露天存放现象极为严重,造成了不必要地损失浪费,从而影响了农民投资购机的积极性,制约了大型农机具和科技含量较高机具的发展和普及。

  三是受家庭承包土地经营制约,大机械与小地块矛盾日益突出,束缚农业机械化和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由于农村实行的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民经营土地观念还没有转变,“惜地、恋地”情结重,更何况种植结构处在一家一户小地块经营的种植状态,农机作业必然受到农作物种植品种、地块差异的影响,大机械无法发挥作用,难于连片作业、集中作业,从而增加了农机作业成本,降低了使用率,制约了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应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实现规模化生产,提高耕地效益。

  四是农机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粗放,缺乏规范和完善。虽然农机专业合作社是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当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但大多仅是形式上登记注册,入社社员有其名无其实,仅是名誉上入社,实际上并没有参与管理、服务与经营。特别是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不规范。虽然制度上墙了,但在实际经营中往往是一进一出,或是“左兜往右兜掏”的现象突出。财务管理处于“自由、自主”的初级阶段,亟待完善、规范和提高。同时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管理人员文化程度较低,经营管理水平不高,普遍存在“等、靠、要”的消极思想,开拓创新意识不强,缺乏自我发展的能力。“空壳合作社、假合作社”,名存实亡合作社,混迹其中,影响着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健康有序发展。

  四、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今后农机化发展与农民增收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率先学习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精神,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典型经验,及时发现和总结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新动态、新亮点和新典型,加深对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各级党委和政府应把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作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战略措施来抓,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稳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明确农机化发展的组织模式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合作社为主,将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支持主体,在财政、税收、信贷、政策性保险、用电、用油,特别是用地上给予支持,协调各部门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二是理顺发展环境,加大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投资力度。首先要争取各级政府和领导的重视,切实把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纳入到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提供政策导向,及时研究解决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其次要多方投入,建立和完善投资机制,逐步建立以国家资金投入为引导,农民个人投资为主体,社会融资参股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要安排一定的农机化发展资金,用于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信用贷款方面要给予政策倾斜,设立专项贷款项目。

  三是加强农机专业合作社场库棚设施建设,确保农机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目前,农机具场库棚建设严重制约了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农机具损失浪费现象严重,亟待各级财政的扶持与投入。首先,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农机具场库棚建设给予支持和投入,同时要引导农民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舍得投入,以适应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需要。其次,各级农机农机主管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在投入上建议省市级财政对农机固定资产超百万元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给予一定扶持资金用于农机具场库棚建设。

  四是依法发展规范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做好典型示范、推广工作。在认真贯彻落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基础上,运用法律手段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稳定发展。按照“先发展、后规范”的工作思路和“农民自主、政府扶持、市场引导、社会服务、共同利用、提高效益”的原则,逐步将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纳入法制化发展轨道,使其有序健康发展。全市各农业乡镇都应引导建立农机专业合作社,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化作用。

  五是加强内部管理,加大培训力度,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由初级阶段向规范的高级阶段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宗旨是“民办、民营、民受益”,农机专业合作社隶属于现代农业企业行列,是发展现代农业的组成部分。内部管理水平高低,代表着一个专业合作社的成熟规范程度。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制定内部管理人员培训计划,每年利用农闲季节定期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政策法规、管理知识、服务意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他们管理水平、操作水平、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社会化服务水平。建议市级财政将培训经费纳入计划,做到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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