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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市确定2013年农机合作社建设新目标

作者: 本站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5日 收藏

  近几年菏泽市农机系统一直把农机合作社建设列为全市农机化工作的重点和亮点,强化措施,积极推进,按照发展和规范并举的原则,努力增加数量,提高质量,并充分发挥其在农机社会化服务中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截止到2012年底,全市农机合作社注册总数达到514个,其中规范化建设水平高、经济和社会效益好的示范性农机合作社达94个。

  今年,菏泽市继续坚持把农机合作社作为农机社会化服务的主导力量进行培育和发展,加强规范引导,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农机合作社由小变大、由大变强,分梯次推进农机合作社健康发展。今年全市计划新增注册农机合作社100个,总数达到600个以上。每县区新增示范性农机合作社不少于2个,全市新增示范性农机合作社20个。

  主要采取的工作措施:一是协调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农机合作社建设,吸引更多的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户组建或加入农机合作社,稳步推进农机合作社总量增长。二是加强对农机合作社建设发展的规范引导。要充分发挥农机部门的职能作用,以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有较大的服务规模和有显著的综合效益为标准,加大对农机合作社社长和成员的培训工作力度,引导农机合作社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质量,拓宽服务领域,扩大作业规模,不断提升农机合作社建设发展水平。三是在购机补贴向农机合作社倾斜的基础上,市财政将继续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机合作社建设进行扶持。要求各县区农机部门也要不断创新思路,加大争取力度,努力协调有关部门在扶持资金、金融信贷和建设用地等方面为农机合作社建设提供更大支持。四是引导农机合作社积极推行订单作业、合同作业、土地托管和土地流转服务,大幅度提高农机合作社规模化作业水平和综合效益。五是市农机局制订了农机合作社特别是示范性农机合作社的建设标准和考核办法,并进行检查督导、定期调度、观摩评比,以促进全年任务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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