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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公布一季度省级农机补贴信息公开情况

作者: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本站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5日 收藏

  4月12日,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公布《一季度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汇总表》对38个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以及广东农垦是否建立补贴专栏、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等信息的公开情况进行了汇总公布。总体上看,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增强,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丰富,有力促进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开高效规范廉洁实施。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要求各级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应对照此次检查结果,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尽快建立健全省级补贴专栏。要在当地政府或农业(农机化)网站上开通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并将省级补贴专栏设置在农业(农机化)网站首页的显著位置,专栏名称统一设置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将省级补贴专栏地址提交至中国农机化信息网,确保通过中国农机化信息网地址链接可以直接登录省级补贴专栏首页。科学设置省级补贴专栏的子栏目,做到内容完整、标题准确、查找方便,省级补贴专栏完善工作应于4月底前完成。

  二是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所有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都应首先通过省级补贴专栏对外发布,公开内容主要包括: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支持推广目录、补贴经销商名单、操作程序、投诉举报电话、资金规模等,补贴工作启动后每半月应公布一次各县(市、区)补贴资金使用进度。

  三是定期组织抽查。定期对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县级补贴专栏设置情况和信息公开的完整性、时效性等,抽查中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作为下次的抽查重点。年度内对县级补贴公开情况抽查不少于两次,抽查结果要在省级补贴专栏中公布。农业部已将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内容,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应对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含2012年度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公告)进行延伸绩效管理考核,确保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一季度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总表.doc

地区是否建立专栏专栏地址链接是否提交专栏地址链接是否有效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内容
实施方案补贴额 一览表国家和省级支持目录补贴经销商名单操作程序投诉举报电话资金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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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黑龙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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