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
小程序

河南洛阳农机局有关农机购置补贴问答

作者: 本站发布时间:2013年04月27日 收藏

  为确保洛阳市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开、规范、高效、廉洁实施,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加快农机化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在总结近年实践经验和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工作的基础上,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制定下发了《河南省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近日,洛阳市农机局、市财政局联合召开了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这标志着洛阳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正式启动实施。

  为详细了解洛阳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有关情况,近日记者专题采访了市农机局、市财政局的有关负责人。

  问: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有多大?

  答: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给我市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489万元,覆盖全市所有县(市)区。目前,补贴资金已下拨至各县(市)区。

  问:哪些种类农机可以享受补贴?

  答:今年我市补贴机具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38个小类104个品目,补贴机具必须是被列入国家支持推广目录或我省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手扶拖拉机微耕机仅限在9个丘陵山区县(市)进行补贴,其他地区发展设施农业所需的微耕机也可列入补贴范围。

  问:购机者如何申请补贴?

  答:购机补贴对象凭身份证明材料,自愿向乡级农机管理机构或直接向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领并填写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农民专业合作社需凭借工商部门颁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进行申请。乡级农机管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并签署意见后,要及时送达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进行补贴资格确认。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对购机申请进行审核,在购机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确认其购机补贴资格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和县级财政部门将为购机者发放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购机者可持补贴指标通知书到补贴产品生产企业或其指定的经销商处购机。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在农机购置补贴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购机对象有关信息。

  问:到哪里购买补贴机具?

  答:购买补贴农机具必须到由企业确定的补贴产品经销商那里去购买。各县(市)区农机部门将通过网络发布、印发文件、报刊杂志宣传、乡村公告等方式公布补贴产品经销商名单。农民可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允许跨县选择补贴产品经销商购机。

  问:购机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一是可自主谈价。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中不再确定补贴机具**高限价,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农民可与经销商谈价议价。二是差价购机,农民购机时只需支付机具销售价格扣除补贴额后的差价款。三是及时索要正规购机全额销售发票。发票上必须注明补贴机具名称、型号、实际销售价格、购买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购机者要保存好购机发票的原件,作为享受“三包”服务的凭证,同时发票副联或复印件应交给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存档。

  问:购机补贴资金如何结算?

  答:今年,我市继续实行“差价购机、县级结算、兑付到企业”的结算方式。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将在农民申请办理购机补贴后20个工作日内,及时认真审核补贴信息表、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补贴机具发票、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和所购机具。确认无误后,县农机部门将分期分批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结算申请,并对所提供的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同时,县级财政部门对农机管理部门提供的审核意见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及时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机具生产企业账户上。

  问:市、县两级的农机、财政部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职责是什么?

  答: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市级农机、财政部门主要是针对各县(市)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审核、补贴工作监督检查、补贴机具抽查核实等工作。县级农机、财政部门是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及资金结算工作。

  问:农机补贴工作中有哪些纪律要求?

  答:为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真正把补贴实惠全部落实到农民,市、县农机、财政部门将严格遵守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等要求。“三个严禁”即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借国家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之际乱涨价。“四个禁止”即严禁以农机补贴名义向农民收费,严禁向农机生产企业收费,严禁向补贴产品经销商收费,严禁以工作经费不足为由向企业和农民收费。“八个不得”即不得指定经销商,不得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不得将国家和省级支持推广目录外的产品纳入补贴目录,不得保护落后强行向农民推荐补贴产品,不得向农民和企业以任何形式收受任何额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农民购机补贴手续和补贴资金结算手续,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代签补贴协议或机具核实手续,不得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示会、展销会、订货会。(尚江涛王海林)

  附:洛阳市、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咨询电话

  市农机局63935033

  偃师市农机局67712605

  孟津县农机局67912422

  新安县农机局67290855

  汝阳县农机局68212964

  嵩县农机局66312433

  宜阳县农机局68883723

  洛宁县农机局66220868

  伊川县农机局68359786

  栾川县农机局66822465

  洛龙区农机局65156057

  吉利区农办66951906

分享到:
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lyd.com.cn/
  • 暂无评论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