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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格哈斯专利侵权案胜诉

作者:袁文斌 寇倩 本站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1日 收藏

  近日,洛阳卓格哈斯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格哈斯)在与侵权厂家沟通无果后,毅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终法院裁定,被告方侵权事实成立,必须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卓格哈斯专利产品,并赔款20万元。判决书于2013年10月26日正式下达,从开庭到宣判历时6个月。

  卓格哈斯维权案件的成功,在农机行业引发热议。对于判决结果,卓格哈斯总经理段长青表示,胜诉的社会意义远大于经济意义。“当初决定起诉,就是希望能通过自身的维权实践,让广大农机同行看到法律惩恶扬善的功能和力量,鼓舞大家用法律维权的信心。此次维权告捷,不仅激励着卓格哈斯继续走自主创新道路的决心,对其他农机企业来说也是一个积极的信号。”

  众所周知,在微耕机行业,产品雷同性很高,相对于研发投入,更多的企业愿意奉行“拿来主义”,改改颜色就是自己的新品。“拿来主义”属于短、平、快的市场操作方式,投入少,回报快,让创新型企业很受伤。同质化的产品充斥着市场,对老百姓也是一种伤害。段长青表示,在“中国创造”的大环境下,目前已有很多企业积极探索对企业知识产权的维护之道,只要企业能将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到企业发展的重要位置,“中国制造”一定能完成向“中国创造”的华丽转身。

  据了解,卓格哈斯于2008年8月19日正式挂牌成立。同年10月,卓格哈斯的“小白龙”系列微耕机在2008年全国农机产品订货交易会暨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业机械展览会亮相。其结构小巧、轻便灵活、易于操作,适合山坡地、小块地、大棚、果园及垄间操作,“小白龙”系列微耕机的市场保有量接近5万台左右,并完成了全国几百家经销商网络的布局。

  更多公司信息,请访问:洛阳卓格哈斯机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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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camn.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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