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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关于开展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分类分档产品主要归类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 本站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6日 收藏

  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有关通知要求,按照2014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分类分档情况,为便于补贴归类,现将归类信息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1.入选国家支持推广目录(2014年度调整目录中新增的产品);

  2.《201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选型产品目录》

  3.已入选内蒙古支持推广目录(包括2013—2015年目录和2014年度调整增加部分)的滴灌设备和玉米脱粒机生产企业的产品,其他品目的产品不需要提供。

  其中入选国家支持推广目录(2014年度调整目录中新增的产品)仅限以下品目机具:配肥机、棉花收获机、甜菜收获机、螺旋喂料机、平地机(含激光平地机)。其他产品信息2013年农业部农机推广总站已统一发送我局。

  二、信息填报

  为便于补贴产品归类归档,请将填报范围内农机产品的农机生产企业按附表格式向内蒙古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工作办公室(内蒙古农机推广站产业化科)填报产品详细的电子数据和纸质报表,纸质报表后需附产品推广鉴定证书、鉴定报告。

  电子邮件接收地址:nmnjwz@126.com(邮箱有自动回复),发送主题填写生产企业名称,请不要重复发送。

  纸质材料通过特快专递邮寄至: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东街金岁小区综合楼(内蒙古农机推广站产业化科),邮编:010010,收件人:赵维宇。联系电话:0471—4300269、4303826。

  三、相关要求

  归类信息数据填报截止时间:3月5日,过期不候。请有关农机生产企业高度重视此次信息填报工作,未按时提供信息的产品将无法归档,也无法享受补贴。生产企业填报信息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包括其他生产企业通过申报国家或内蒙古支持推广目录),入申报的数据及参数虚假,误导了补贴分类分档,套取了高额度的补贴额,一经发现即刻取消补贴资格,并向全区通报,情节严重的报告农业部后在全国范围内取消补贴资格。

  另外,为便于核查监管,在补贴操作过程中,所有补贴机具必须有****的出厂编号,并在机具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附件下载:2014年度内蒙古农机购置补贴归类归档产品信息表与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

  201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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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nmgn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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