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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杭州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市财政单独补贴类)相关材料的公告

作者:杭州市农业机械管理站 本站发布时间:2014年03月31日 收藏

  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补贴资金的引导作用,根据杭州市农业机械化发展需要和《杭州市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财政补助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杭州市2014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市财政单独补贴类)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列入市财政单独补贴的产品范围

  1、水稻育秧硬质秧盘

  2、地源热风机组

  二、报送条件

  1、水稻育秧硬质秧盘应满足如下条件:

  ⑴应具有省级(含)以上农机推广鉴定证书或其他同等效力证书,无重大质量投诉和重大人身伤害事故、无技术监督部门抽查不合格记录;

  ⑵该产品的生产企业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包括外国公司经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办事机构);在以往的购机补贴、招标项目和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服务维修网点,有充足的配件和维修服务力量,确保及时进行“三包”服务。

  2、地源热风机组应满足如下条件:

  报送产品应列入《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含各调整稿、补充稿)、《2012-2014年浙江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补充目录公告》(含各年度调整公示稿)等上级支持推广目录(以下简称“上级支持推广目录”),且不在其取消名单中。

  三、报送方法

  1、杭州市2014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采用先报送、后审核的方法。所有要求列入2014年杭州市农业机械购置市财政单独补贴产品的产生企业,均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主动提供产品相关资料,不主动报送者视为放弃2014年杭州市农业机械购置市财政单独补贴资格。

  2、杭州市2014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报送工作采用网上报送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法。报送企业需登录杭州农机信息网(网址:www.hznj.cn),通过杭州市农业机械购置补助产品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送,当报送信息审核通过后,企业用户需将审核通过的信息进行导出打印,加盖章后于4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至杭州市上城区中山中路268号、杭州市农业机械管理站产业发展科(邮编:310001)完成农机购置产品的报送,逾期不予受理。《杭州市农业机械购置补助产品管理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版)》请登录杭州农机信息网下载中心进行下载。

  3、报送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对系统导出文档中所有要求签署的地方签名确认,并加盖公章。

  4、水稻育秧硬质秧盘生产企业必须携省级(含)以上农机产品鉴定机构推广鉴定证书或其他同等效力证书原件、省级(含)以上农机产品鉴定机构检测报告或其他同等效力检测报告原件、生产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于2014年4月15日前的法定工作日9:00—17:00至杭州市上城区中山中路268号、杭州市农业机械管理站产业发展科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寄送纸质材料时除系统导出文档外还需提供如下资料。

  ⑴所报送产品的省级(含)以上农机产品鉴定机构推广鉴定证书或其他同等效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⑵所报送产品的省级(含)以上农机产品鉴定机构检测报告或其他同等效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⑶所报送产品的生产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所报送产品列入各类支持推广目录、购机补贴目录的证明材料(含其他省、市、县)。

  5、所提供资料未按本公告的要求,资料不全或内容不实,一律不予受理。

  四、**终列入2014年杭州市农业机械购置市财政单独补贴的产品待报送工作全部完成,经过杭州市农业机械管理站组织的专家评议论证后另行公布。

  联系人:钮杭、伊张芸,电话0571—87028967。

  杭州市农业机械管理站

  201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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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nongjito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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