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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13-2015年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15年调整)工作的通知

作者: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本站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7日 收藏

关于做好《2013-2015年安徽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15年调整)工作的通知

皖农机科教〔2014〕199号

各市农机局,广德县、宿松县农机局:

  根据《安徽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皖农机科教〔2006〕139号)和《〈2013-2015年安徽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做好《2013-2015年安徽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2015年调整工作,请各地认真组织好企业申报和产品调查推荐,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局报送相关材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原则

  (一)《目录》的增补

  按《指南》相关要求进行,由农机产品生产企业按自愿申请的原则申报。

  (二)《目录》的变更

  1.企业名称变更。应按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要求,先办理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变更。由变更后生产企业提出《目录》变更申请。

  2.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变更。应按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要求,先办理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变更。由企业提出《目录》变更申请。

  3.企业通讯地址变更(生产条件没有改变)。由生产企业提出变更申请。

  4.商标变更。由生产企业提出变更申请。

  5.联系人、联系电话变更。由生产企业提出变更申请。

  (三)《目录》的取消

  列入《目录》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农机局通告取消:

  1.在国家或省级质量监督检查中不合格或者拒绝接受检查的;

  2.在省级以上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调查中发现企业生产条件改变、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不履行服务承诺等情形的;

  3.经消费者协会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机构报告,有在使用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使用者集中投诉率高等情形的;

  4.因质量问题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的;

  5.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在2015年3月31日之前的。

  二、企业申报

  (一)《目录》的增补

  为规范我省《目录》申报工作管理,提高效率,从今年起,我省开通“安徽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系统”,企业申报我省《目录》增补的产品,既要进行网上申报,也要报送相关书面材料。

  1.网上申报。生产企业应通过安徽农机化网(网址:www.ahnjh.gov.cn)或安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网(网址:http://www.ahnjh.gov.cn/subarea/njjd)上的“安徽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系统”进行相关信息填报,主要填报内容包括企业信息、产品信息、归档参数等,并上传产品照片、鉴定证书和农机推广鉴定报告及检验报告扫描件电子版,填报确认无误后进行提交,系统自动生成申报书。

  2.书面申报。我省今年对企业申报所需书面申报材料进行了简化,申报我省《目录》2015年调整的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13-2015年安徽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申报书(网上打印);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产品彩色照片(6寸4张,原则上前、后、侧方向各1张,机具铭牌特写一张,统一粘贴在A4纸上);

  (4)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复印件;

  (5)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报告和检验报告复印件;

  (6)国家实施强制管理的证书及其附件(如有)复印件;

  申报企业按产品型号分别将申报材料装订(胶装、线装或钉装)成册,每种型号产品装订一册,一式一份,不得另有附件,不得将多个产品的材料合订成册。所有的复印件材料用A4纸,字迹清晰、容易辨认,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未获得安徽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申报时还应提供先进性、适用性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指南》。

  (二)《目录》的变更

  1.企业名称变更。由变更后生产企业提出《目录》变更申请,并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印章的A4规格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企业印章的A4规格复印件)、变更后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加盖企业印章的A4规格复印件)。

  2.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变更。企业提出《目录》变更申请,并提供变更后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加盖企业印章的A4规格复印件)。

  3.企业通讯地址变更(生产条件没有改变)。生产企业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印章的A4规格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企业印章的A4规格复印件)。

  4.商标变更。生产企业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供变更后商标的注册证书或国家商标局受理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印章的A4规格复印件)。

  5.联系人、联系电话变更。由生产企业提出变更申请即可。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时间。10月16日至11月3日,申请《目录》增补的生产企业应完成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报送工作,申请《目录》变更的企业只需报送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以寄达或送达接收单位时间为准。

  (二)书面申报材料接收单位: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地址:合肥市霍山路86号,邮编:230031,电话:0551-65127184,联系人:洪露)。

  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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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nongjito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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