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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涉农补贴收受贿赂 东方市11名“农口”干部被查处

作者:张谯星 本站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1日 收藏

  根据省纪委移送的审计结果,东方市纪委日前对该市涉农补贴领域5个单位11名人员涉嫌受贿问题进行立案调查。这是记者今天从东方市纪委获悉的。

  经查,东方市农业局副局长文敬东,科员苏敏、苏辉武以及八所镇副镇长李俭堂等4人在八所镇大发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瓜菜设施大棚建设项目”的验收过程中,没有按照规定认真检查核实,而是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大发合作社顺利通过验收,并收受他人贿赂。

  该市供销合作联社主任赵仁华、农机服务中心主任吉江平(原供销社主任)、农综办主任王绪宇、科员文瑞贤以及供销社副主任文克彪等人利用管理东方市富农农民合作社“玉见阉鸡养殖项目”的便利,帮助该项目顺利立项、验收以及获得补贴资金,并收受他人贿赂。

  该市农业局原局长张守明利用审批东方市富农农民合作社“林下生态养鸡项目”的便利,在没有对该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检查的情况下,便签字同意向该合作社拨付项目补贴资金,并收受该项目业主贿赂。

  该市畜牧局局长陈吉雄在“2013年稳定禽业生产财政补贴项目”补贴资金拨付审批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提供方便,并收受他人贿赂。

  以上人员的行为已构成受贿错误,东方市纪委结合省委第五巡视组的建议并报东方市委批准,作出相应党政纪处分:给予该市供销合作联社主任赵仁华、农机服务中心主任吉江平、畜牧局局长陈吉雄、农业局副局长文敬东等4人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给予该市农业局科员苏敏、苏辉武,农综办科员文瑞贤等3人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八所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李俭堂,该市供销合作社副主任文克彪等2人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给予该市农综办主任王绪宇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该市农业局原局长张守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建议东方市政协按规定给予张守明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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