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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民专业合作社现状调查

作者:李子忠 本站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7日 收藏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而涌现出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2006年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迅速发展,已成为带动农户进入市场,发展农村经济的新型实体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主要“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

  截至今年7月份,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70988家,居全国第三位。农业合作社的迅速发展也大幅提升了我省农民的家庭收入。在一些县域,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当地农村**具活力、**能推动生产力发展的经济组织。关注农业合作经济,已成为关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课题。

  10年来,山西农民专业合作社迅速发展。截至今年7月份,全省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70988家,居全国第三位。农业合作社的迅速发展大幅提升了农民的收入,2013年,合作社社员人均收入达到8680元,高出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20%以上。

  事实说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帮助全省农民跳出土地进入市场、由单枪匹马致富迈向群体共同致富的重要途径,已显现出强劲的发展活力和前景。

  从2004年具有真正意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至今,山西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走过了整整10个年头。

  10年来,山西农民专业合作社迅速发展。截至今年7月份,全省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70988家,居全国第三位。农业合作社的迅速发展大幅提升了农民的收入,2013年,合作社社员人均收入达到8680元,高出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20%以上。

  事实说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帮助全省农民跳出土地进入市场,由单枪匹马致富迈向群体共同致富的重要途径,已显现出强劲的发展活力和前景。

  然而,光明的前景并不能掩盖发展的艰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一直面临着一系列的难题,资金贫乏、管理不规范、人才短缺、利益不协调等等,有些已成为阻碍合作社进一步发展壮大的关键性因素。

  消除不利因素,破解发展难题,已成为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的当务之急。令人欣喜的是,山西省委、省政府等相关部门也在切实摸索一些有效解决办法,比如“一村一品”补贴、创建各级“示范社”等等,一系列举措有效破解了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困境,也让全省三百多万户合作社农民找到了共同致富的道路。

  抱团闯市场,力量大效果好

  80后冯建宁,大学毕业后回到家乡临汾大宁县太古乡坦达村开始种植核桃。

  以前每年核桃收获季节,冯建宁常常要面对这样的一幅场景:商贩来收核桃了,村民们往往一拥而上,争先恐后,为了一家私利,以次充好,恶性降价,为了卖核桃甚至争吵打架,邻里反目。无序竞争吓跑了客商,也损害了大家的利益。

  作为村里有文化的年轻人,冯建宁就想着怎么才能够让村民统一起来,按照市场行情将核桃统一销售出去,这样既利于客商收购,又有利于摆脱恶性降价、损害村民们感情的恶性循环。

  虽然,冯建宁所在的农村有些落后偏僻,但他作为大学生,有文化,懂网络,敢尝试,对各地农业发展的资讯和信息也多有了解,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做法。2011年,他终于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好办法—成立核桃种植专业合作社。“农民合作社的意义就在于,农民可以抱团走市场,这样力量大。”冯建宁这样理解。

  于是,冯建宁开始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和运作的相关知识。“成立合作社,必须有5名以上的拥有土地的农户成员。”从2011年有了这一想法开始,冯建宁就经常往县城里跑,咨询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相关程序事宜。“我要的是全村人致富,而不是5户。”冯建宁开始动员全村所有的核桃种植户,每天走家串户,道理说了一遍又一遍。终于,在2013年4月份,付出的辛苦得到了回报,冯建宁带头成立了大宁县中宁农业专业合作社。“我是合作社的理事长,社员共有102户,主营核桃。”冯建宁告诉记者,去年商贩来村里收核桃,价格统一,也没有出现争吵打架的情况。而且由于核桃质量好,我们反而成了卖方市场,相比于以前,每公斤的收购价格大约提升了两成多。

  像冯建宁这样成立之初就显现积极效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山西还有很多。据山西省农业厅经管局提供的资料显示,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数量已达70988家。其中,种植业32034家,占45.1%;养殖业19846家,占28.0%;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服务2518家,占3.5%;农产品销售1295家,占1.8%;农业生产资料购买701家,占1.0%;农产品加工437家,占0.6%;农产品贮藏117家,占0.2%;农产品运输59家,占0.1%;其他17985家,占25.3%。

  转变观念,吸引投资,利于农业产业化发展

  入社前,产量天做主,农产品提篮叫卖,全家到处跑,收入就是上不去。入社后,统一管理,合同收购,效益翻番,人还清闲,农闲还能外出务工。这是现在山西农民专业合作社表现出的重要作用。

  事实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带来的积极意义远不止这些,它所发挥出的能量正在深刻影响着全省的农业产业和农业发展。

  高旭彬,30岁,太原市清徐县人,2007年通过考试,成为清徐县马峪乡东马峪村村官,任村党支部副书记。2008年年底,他以全票当选清徐县马峪乡圪垛儿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成为全省第一个以全票通过的党政一肩挑大学生村官。

  圪垛儿村是传统葡果种植和生态村,高旭彬通过调研发现,由于缺乏有效的组织经营,村民们分散摆摊叫卖,销售难、效益低。如果统一进行包装,可以从每斤市场价的2—3元,卖到6元。为此,他决定成立一家葡萄专业合作社来实现统一包装销售。经过与当地一家葡果综合厂多次协商,金龙葡果专业合作社终于在圪垛儿村成立了。一开始,大部分村民并不认可他的想法,只有6户勉强加入合作社。成员不多,规模不大,合作社的影响力就不够。为此,他接下来的主要任务就是组织更多农户加入合作社。

  通过合作社,原来销售不畅的葡萄成了超市的抢手货。高旭彬说:“农户加入合作社有一个过程,从不接受、不乐意到自发、自愿抱团闯市场,从沿街叫卖到利用品牌卖产品,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也是一个农民经营理念转变的过程,一旦有了现代经营理念,农民干什么都不会差。”

  山西省农业厅经管局副局长马向荣告诉记者,目前,全省7098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总额694亿元,农民实际入社成员达312万户,占到全省总农户的38%,已覆盖全省95%的行政村。农民合作社已成为带领农户进入市场和发展现代农业的基本经营主体。

  合作社不仅在改变着山西农民的观念,也在深刻影响着全省农业的发展。

  太原市阳曲县皓泽农业有限公司,由山西人刘宏伟投入数百万元创办,主要经营礼品杂粮。“我们公司与郭之源种植专业合作社、尹为平种植专业合作社签订了种植协议和供货合同,种植面积1300多亩,带动农户300余户。”11月19日,刘宏伟对记者说:“为什么乐意与合作社合作,因为他们能为公司提供稳定的原料来源,合作有保障。”

  目前来看,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投资平台,有双赢的效果,合作社既降低了农民的风险,也为企业原料供应多了一份保障。

  如今,山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三晋大地遍地开花,迅速发展,与之前农民各自经营,单打独斗不同,合作社不仅改变了农产品销售方式,也使更多当地农民和农产品走上了良性发展的道路。

  融资难、管理不规范、人才短缺亟须解决

  快速发展难免会伴随一些问题出现,但问题的解决终归也必须依靠发展。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迅速发展,一些发展中的问题也随即显现出来。

  就拿冯建宁的大宁县中宁农业专业合作社来说,在2012年,核桃逐渐进入丰产期,共收了5000余斤核桃,用了不到两个星期的时间,核桃就销售一空。

  看到核桃有如此好的销路,冯建宁就在想,一方面,利用村里闲置的坡地,增加种植面积,扩大生产规模;另一方面,能不能把核桃包装加工,卖到外地,赚取更多的利润,带领村民增收。“将坡地种植核桃树,将会产生一系列的费用,比如,除草、整地、水费、树苗费等,都需要不小的资金。”11月15日,冯建宁告诉记者,同样,加工也会产生一系列费用,两样加起来,需要的资金不少,可自己手头又没有多余的资金。

  自己没有,能否贷款?冯建宁也尝试过去银行和信用社贷款,但是却以失败告终。

  马向荣告诉记者,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在银行贷不到款的情况很多。“我省合作社大多数是由农民自发组织起来的,经济基础薄弱,目前只是在进行简单的再生产,扩大规模遇到了缺乏资金支持的瓶颈。商业银行未把合作社作为一个经济法人和市场主体不给予贷款,信用社虽有向合作社贷款的政策,但受存贷规模限制且贷款手续繁琐并需要抵押产品,所以一般合作社很难取得贷款。”

  事实上,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的过程中,还遇到其它一些成长的烦恼。“不少合作社在机构制度建设上,管理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在财务管理上,缺乏合格的财会人员,在凭证的取得、记账、报表编制等会计业务上不够规范。”马向荣告诉记者,不仅如此,目前,合作社在发展中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优秀带头人太少;了解合作社知识,甘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农民社员也不多。人才匮乏已成为制约农民合作社当前和长远发展的根本因素。

  破解之道:增加扶持资金,推进示范社建设

  难题如何破解?马向荣提出三点政策方面的建议。一是建议山西省政府依法增加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

  据马向荣介绍,我省是财政扶持合作社发展比较早的省份。从2006年起,省级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资金500万元,2007年增加到1000万元,到2008年增加到1350万元后,至今再未有增加,而现实的问题是,合作社发展数量已经翻了数倍,由于缺乏必要的规范经费,致使我省合作社在规模上和规范化管理方面落后于其他省份。

  与之相反的是,其他省份的资金却在逐年增加,比如:排在全国发展数量第一位的山东省合作社数量2012年第一季度达到5.9万家,全省扶持合作社发展的专项资金达到2.15亿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达到8000万元;排在第二位的江苏省合作社数量同期达到4.8万家,2011年省财政专项扶持合作社资金达到2亿元;周边省份陕西省同期合作社数量只有1.5万家,其省财政2012年也安排了1亿元为144家合作社兴建千吨标准化气调库,从而新增14万吨储藏能力。

  二是建议继续推进“358”示范社建设行动,每年培育300家省级示范社、500家市级示范社和800家县级示范社。

  据介绍,从2009年起,我省连续5年开展了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358”示范社建设行动。按照“民主管理好、服务能力强、产品优势大、社会反响好”的标准和“信息公开、三级管理、淘汰落后、择优扶持”的原则,每年培育建设300家省级示范社、500家市级示范社、800家县级示范社。在建设示范社行动中,我省已创建各级示范社10149个,占全省合作社总数的16.7%。其中,国家级示范社363个,省级示范社1535个,市级示范社2504个,县级示范社5747个。“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是我们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既要重视数量的增加、覆盖面的扩大,更要注重水平和质量的提高。”马向荣说,2014年我省继续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358”示范社建设行动。

  三是建议加强农经体系的建设,建立市县乡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帮助合作社提高质量、规范运行。

  不仅如此,据记者了解,山西省农业厅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于今年5月15日建立了由省农业厅牵头、9个相关部门组成的“山西省农民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于6月4日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明确了“山西省农民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的职能、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为制定农民合作社发展措施、依法履行好各部门职责、协调解决合作社发展遇到的问题提供了有效的平台。

  同时,山西省农业厅也开展了“农社对接”情况的调查工作。据调研统计,到目前为止,全省开展“农社对接”的合作社数量达到了586家,其中,联合社14家,开设门店(点)881个,门店总面积56358平方米,覆盖县级以上城市数198个,覆盖消费人群956万人,前半年的销售额达到了4.6亿元,“农社对接”销售额占合作社销售总额的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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