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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承包权不得流转

作者:中国县域经济报 本站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2日 收藏

  首部针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全国性指导文件正式印发

  集体土地承包权不得流转

  强调发展县级交易市场,当地政府须成立监管委员会

  新华社北京1月21日电   首部针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全国性指导文件日前正式印发。这份名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对现阶段能进场的农村产权交易品种作出明确规定:以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地经营权为主,且不涉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依法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集体土地承包权。

土地流转

  专家表示,由于农村土地的产权权属关系复杂,适用的规则也不同,《意见》在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上进行了分类指导,旨在落实决策层提出的“三权分置”理论,防止农民因流转而失地。

  《意见》明确,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是政府主导、服务“三农”的非盈利性机构,可以是事业法人,也可以是企业法人,设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要由当地政府审批。当地政府要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承担组织协调、政策制定等方面职责,负责对市场运行进行指导和监管。此外,县、乡一级流转服务平台是交易市场的主要形式,现阶段市场建设应以县域为主,确有需要的地方,可以设立覆盖地(市)乃至省(区、市)地域范围的市场,承担更大范围的信息整合发布和大额流转交易。

  突出交易市场的公益性,意味着服务平台作为企业挣钱以后不能分红,但是现在交易市场没有民营企业,国有企业承担些社会责任是理所应当的。至于各地的农村土(林)地流转服务中心,大多数组织形式都是事业单位,就更不存在这个问题了。

  此外,《意见》对能进场的农村产权交易品种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等。值得一提的是,《意见》明确指出,交易品种将不涉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依法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集体土地承包权。

  “这并不是说农村集体土地不能流转,恰恰相反,中央还再三强调要重点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改革,但这里是指经营权的流转交易。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永远不可能交易,承包权现在也明确提出不在进场流转品种范围内,说明维护农民利益,防止他们在流转过程中失地是决策层推进改革的基础。”一位知情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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