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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关于填报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基本信息的通知

作者: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本站发布时间:2015年04月07日 收藏

各设区、县市农机主管部门:

  根据农业部《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农机发[2008]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2]22号)等文件要求以及2015年全省农机化工作重点,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明确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受理的部门、人员和办公场所,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地址,方便用户投诉。要完善重大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事件快速处理的应急预案,明确预案启动条件,各市县及时上报重大、突发质量事故处理情况和集中投诉事件等相关情况。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省的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工作,掌握我省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基本信息,各市农机主管部门负责将通知转发各县(市)农机主管部门,并于4月底前将市、县两级的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的基本信息进行统计汇总(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加盖公章后上报河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河北省消费者协会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

  联系人:暴胜菊

  联系电话:0311-5873515(传真)

  邮编:050031

  邮箱:baoshengju@126.com

  附件:河北省市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登记表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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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nongjitong.com/
  • 游客
    发布于2019-01-08 09:50
    你好,我18年4月买了一台润达1804拖拉机,到了秋季深松作业没劲拉不动,没干了活,希望有关部门给帮忙查一下。  --来自农机通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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