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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报送产品(第三批)归档情况的通报

作者: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本站发布时间:2015年12月30日 收藏

关于2015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报送产品(第三批)归档情况的通报

粤农机鉴〔2015〕33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受广东省农业厅的委托,我站根据《关于报送2015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三批)归档信息的通知》(粤农机鉴〔2015〕28号)的要求,开展2015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三批)归档工作。根据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文件要求、各农机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有效期内推广鉴定产品信息以及《关于印发<广东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的通知》(粤农〔2015〕8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二批)的通知》(粤农函〔2015〕516号)和《关于增加和调整<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分类分档的通知》(粤农函〔2015〕831号),对企业报送的2015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三批归档信息材料进行归档,归档情况已于2015年12月22~28日在广东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上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间,共收到3家企业针对其未进行归档产品提交的说明/证明材料,我站对此进行了审查并做出处理,不予归档,有关情况说明如下:(1)报送归档补充材料不予受理;(2)分档参数根据报告产品技术规格参数,检验结果不作为分档参数依据;(3)微耕机分档参数功率是指标定功率(12h功率)。

  2015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报送产品(第三批)归档信息详见附件,现予以通报。

  附件:2015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三批)归档信息汇总表

 

  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5年12月30日


关于2015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报送产品(第三批)归档情况的公示

粤农机鉴〔2015〕31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受广东省农业厅的委托,我站根据《关于报送2015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三批)归档信息的通知》(粤农机鉴〔2015〕28号)的要求,开展2015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三批)归档工作。根据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文件要求、各农机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有效期内推广鉴定产品信息以及《关于印发<广东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的通知》(粤农〔2015〕8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二批)的通知》(粤农函〔2015〕516号)和《关于增加和调整<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分类分档的通知》(粤农函〔2015〕831号),对企业报送的2015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三批)归档信息材料进行归档。本次报送的产品共有274个,经审查确认归档的产品240个,不予归档的产品34个,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不予归档的情形

  1、不属于《广东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含第一批、第二批及增加调整)中品目分档的产品;

  2、报告中产品技术规格无分档技术参数或分档技术参数值不确定;

  3、未提供检验报告、推广鉴定证书或有效证明材料;

  4、基本配置和参数不符合《广东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含第一批、第二批及增加调整)中品目分档要求的产品;

   二、公示事宜

  1、公示时间自2015年12月22日-12月28日16:30止。

  2、公示期间,凡对公示附件中产品归档结果有异议的企业,请于2015年12月28日前,提供简要说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发送到LCL066@126.com邮箱。不再接收任何报送归档补充材料。

  3、公示结束后,我站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确认整理,形成《2015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三批)归档信息汇总表》后给予公告。

    (联系人:林彩丽, 联系电话:020-37388560、37373760)  

    附件:2015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三批)归档信息汇总表(公示稿)

    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5年12月22日


关于报送2015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三批)归档信息的通知

粤农机鉴〔2015〕28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受广东省农业厅的委托,为做好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现将报送2015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三批)归档信息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产品归档范围

  广东省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范围包括11大类32个小类80个品目,详见我省公布的《广东省2015-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已由农业部农业机械鉴定总站归档并下发归档信息的产品及广东省已通报归档(第一、二批)的产品,不需重新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报送产品应获得部级或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82号),2015年7月15日后仍有效的由省级以上农机化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机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延至第5年的12月31日。证书到期后仍未换发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将在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予以删除,不再另行通知。

   (二)产品名称与农业部发布的品目不一致的,须提供该产品推广鉴定证书核发单位或推广鉴定报告签发单位出具的归档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材料要求

   (一)各补贴产品生产企业应如实填写产品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有效。若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进行归档的,由企业自行承担责任。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该企业所有产品在广东省的补贴资格。

  (二)按要求完整填写2015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备案表(见附件),按《XX公司2015年广东省补贴产品归档信息备案表》的格式命名另存形成一个工作表文档。

  (三)按顺序将盖章确认后的归档信息备案表、产品推广鉴定证书、推广鉴定报告及检验报告,扫描合成一个PDF文档,多产品申报时请按归档信息备案表顺序扫描证书及报告,然后按《XX公司2015年补贴产品归档材料》的格式命名保存文档。

  (四)将上述(二)、(三)形成保存的《XX公司2015年广东省补贴产品归档信息备案表》(工作表文档)及《XX公司2015年补贴产品归档材料》(PDF文档)两个文档一起发送到LCL066@126.com(电子邮箱),不要合成文件夹压缩或多个文件(三个及以上)发送。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四、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2015年11月6~18日(以电子邮箱收到日期为准)

   2、报送方式:电子邮件发送,不接收现场报送。

    (联系人:林彩丽,联系电话:020-37388560、37373760)

  附件:2015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备案表

  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5年11月6日


关于2015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报送产品(第二批)归档情况的通报

 粤农机鉴〔2015〕22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受广东省农业厅的委托,我站根据《关于报送2015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的通知》(粤农机鉴〔2015〕13号)的要求,开展2015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工作。根据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文件要求、各农机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有效期内推广鉴定产品信息以及《关于印发<广东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的通知》(粤农〔2015〕85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二批)的通知》(粤农函〔2015〕516号),对企业报送的2015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二批归档信息材料进行归档,并对第一批不予归档的、属于部级归档的通用类61个品目产品的报送材料重新进行归档。归档情况已于2015年7月23~29日在广东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上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收到一家企业针对其未进行归档产品提交的说明/证明材料,我站对此进行了审查并做相应处理。2015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报送产品(第二批)归档信息详见附件,现予以通报。

  附件:2015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二批)归档信息汇总表

    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5年7月31日


关于2015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报送产品(第一批)归档情况的公示

粤农机鉴〔2015〕16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受广东省农业厅的委托,我站根据《关于报送2015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的通知》(粤农机鉴〔2015〕13号)的要求,开展2015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工作。根据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文件要求、各农机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有效期内推广鉴定产品信息以及《关于印发<广东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的通知》(粤农〔2015〕85号),对企业报送的2015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材料进行归档,第一批报送的产品共有489个,经确认归档的产品183个,不予归档的产品306个,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不予归档的情形

  1、属于部级归档的通用类61个品目的产品(不包括:喂入量<1kg/s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2行及以上13-35马力的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2、不属于《广东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中品目分档的产品;

  3、基本配置和参数不符合《广东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中品目分档要求的产品;

  4、报送的产品信息与推广鉴定证书、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各农机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有效期内推广鉴定产品信息不一致的产品;

  5、报送的产品归档信息材料不完整或缺关键的分档参数。

   二、公示事宜

  1、公示时间自2015年5月12日-5月18日16:30止。

  2、公示期间,凡对公示附件中产品归档结果有异议的企业,请于2015年5月18日前,提供简要说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发送到LCL066@126.com邮箱。

  3、公示结束后,我站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并报请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批准后发布。

    (联系人:林彩丽,联系电话:020-37388560、37373760)

  附件:2015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一批)归档信息汇总表(公示稿)。

  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5年5月11日

 


关于报送2015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的通知

粤农机鉴〔2015〕13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受广东省农业厅的委托,为做好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现将报送2015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产品归档范围

  广东省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范围包括11大类32个小类80个品目,详见我省公布的《广东省2015-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已由农业部农业机械鉴定总站归档并下发归档信息的产品,不需重新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报送产品应获得部级或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在农业部没有出台明确规定之前,对于今年内到期的推广鉴定证书,暂按以下办法执行:所申报产品的推广鉴定证书在2015年4月15日-12月30日前有效的,其有效期自动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月1日起,对自动延期后仍未换发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我站将在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予以删除,不再另行通知。

  (二)产品名称与农业部发布的品目不一致的,须提供该产品推广鉴定证书核发单位或推广鉴定报告签发单位出具的归档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材料要求

  (一)各补贴产品生产企业应如实填写产品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有效。若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进行归档的,由企业自行承担责任。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该企业所有产品在广东省的补贴资格。

  (二)按要求完整填写2015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备案表(见附件),按《XX公司2015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备案表》的格式命名文档后发送到LCL066@126.com(电子邮箱)。

  (三)产品推广鉴定证书、推广鉴定报告及检验报告、盖章确认后的归档信息备案表,扫描合成一个PDF文档,按《XX公司2015年补贴产品归档材料》的格式命名文档后发送到LCL066@126.com(电子邮箱)。

  四、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第一批:2015年4月20日前;第二批:2015年6月30日前(以电子邮箱收到日期为准)

  2、报送方式:电子邮件发送,不接收现场报送。

  (联系人:林彩丽, 联系电话:020-37388560,37373760)  

  附件:2015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备案表 

  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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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gdn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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