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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农机购置补贴新政利好多 调整幅度历年**大

作者:叶晨阳 本站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9日 收藏

  6月5日,记者从市农业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农机购置补贴的精准性和指向性,加快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根据省里有关要求,今年我市对农机购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等均作了调整,调整幅度为历年来**大一次。眼下,有需求者可在省域内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或通过企业直销方式购买机具。

  据了解,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从今年起,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期限由过去的一年一定改为一定三年。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优先保证粮油生产、农业“两区”、旧机报废后更新以及禁养、限养区养殖户退养转产从事种植业的购机补贴需求。

  “也就是说,城镇居民、农业企业和外地籍在本地从事农业生产通过确认其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或土地承包证明等方式的,均可以办理补贴手续,补贴对象进一步放宽。”市农业局农机管理总站推广科科长沈道庆表示。

  按照“有增有减”的原则,在补贴范围上,今年将更加贴近生态循环农业试点建设需要,新增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水稻(水旱)直播机、撒肥机(厩肥)、残膜回收机、风送式喷雾机等机具品目12个。取消近年来没有申请过补贴或补贴较少的花生收获机、离心泵、网箱养殖设备等9个品目。补贴机具范围共设11大类34小类84品目。

  补贴总额有所提高。补贴对象年度内可享受中央补贴资金实行总额限制,个人从15万元提高至3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含家庭农场)不超过80万元,其中省级以上示范性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不超过100万元。

  沈道庆告诉记者,今年购机环节也有变化,将更加便民:统一实行“自主购机、敞开补贴、先买后办、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方式。鼓励有关部门在农机业务大厅、乡镇政务大厅、购机集中地等处开展受理申请、核实登记“一站式”服务。允许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在其年度补贴资金总额内为周边农户代为购置补贴额小于1000元的机具,办理补贴申请并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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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cs.zjol.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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