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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安徽捷迅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所有产品补贴资格的函

作者:福建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本站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8日 收藏

闽农机函[2015]138号

  各市、县(区)农机管理局(站),福州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经华安县农机站报告,安徽捷迅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茶叶色选机存在铭牌上标注的产品名称与企业申报归档的产品名称不符以及同款产品的铭牌上标注的参数不相一致的现象,涉嫌存在用非补贴产品套用补贴产品申请农机购置补贴。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农办机〔2012〕19号)有关要求,为严厉处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经研究,现做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暂停安徽捷迅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所有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所有产品暂缓结算,并及时告知广大农民群众和补贴机具经销企业。

  二、该企业生产的茶叶色选机在本县(市、区)有补贴销售的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请进一步抽查核实情况,并将核实情况于2016年1月15日前报送我处。

  福建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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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fj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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