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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2016年工作要点

作者: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 本站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9日 收藏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确保农业机械化工作有一个好的开端,对实现“十三五”农业机械化发展目标至关重要。

  2016年农业机械化工作思路和主要目标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提质增效转方式、稳粮增收可持续”中心任务,以加快农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为重要抓手,加大政策创设、制度改革、机制创新力度,着力主攻短板环节、薄弱地区,加快培育新型主体,优化公共服务,强化依法监管,进一步提高农机化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科技水平、安全水平、服务水平。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64%,农业机械化“全面、全程、高质、高效”发展取得新进展,为“十三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

  2016年农业部农业机械化司要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20项工作:

  一、落实完善农机化扶持政策

  1.继续完善农机购置补贴管理机制。围绕更好实现产业政策目标,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扎实推进“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大力推进补贴实施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特别是企业间的监督。加强补贴实施情况日常监测,不定期组织开展重点工作督查,推动落实地方在补贴政策实施管理中的主体责任。举办补贴实施管理业务培训,提高省级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研究制定违规处理指导性规范,建立健全违规查处联动工作机制。完善绩效考核指标,引入第三方开展延伸绩效管理,组织开展2015年度延伸绩效考核。鼓励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组织清理不符合当前管理实际的有关文件规定。推动修订发布新的《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产业发展处牵头)

  2.扎实做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加大农机报废更新与支持力度,坚持“农民自愿、国家扶持、方便高效、促进更新”的原则,稳步扩大农机具报废更新补贴试点范围。指导各试点地区农机部门加强与财政、商务、工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共同推进报废更新工作的开展。加强农机报废更新机制研究,不断完善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制度,加快淘汰老旧农机,促进国内农机消费、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安全监理处牵头)

  3.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监管惠农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征农机监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指导地方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努力把免征范围扩大到农民和合作社。积极探索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机保险办法,鼓励各地将农机保险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因地制宜开展农机保险保费补贴,依法开展农机互助保险、相互保险等。继续开展防护性能提升试点,推进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的落实。(安全监理处牵头)

  二、推进生产全程机械化

  4.深入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深入贯彻实施《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的意见》,从强化组织领导、政策扶持、技术支撑、绩效管理、宣传引导等方面下功夫,努力构建部门合力推进、系统上下配合的工作机制。成立农业部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专家组,制定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评价体系,加强对各地创建工作的指导,组织召开全国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现场会,分作物、分区域公布一批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的示范县,营造良好的创建工作氛围。加强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管理和相关规划编制,组织开展项目验收、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工作。(生产管理处牵头)

  5.推进农机化技术进步。配合工信部制定《中国制造2025》农机装备制造发展行动方案。组织提出农机化领域科技需求,明确研发方向和重点,争取尽早列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加强农机化科技领军人才队伍建设,争取增加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机岗位专家。召开全国农机化科技工作座谈会,研究推动产学研推协同创新,打造一批优势科研团队和产业技术联盟。充分发挥全国农机化科技创新战略咨询专家组和专业组作用,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编写《中国农业机械化科技发展报告》。(科技教育处负责)。积极推进卫星定位、“互联网+”技术在农机领域上的应用。研究促进精准农业发展的扶持措施。(生产管理处负责)

  6.促进农机化重点技术集成应用。围绕“一控两减三基本”,加强秸秆处理、高效植保、精准施肥、节水灌溉、残膜回收等机械化技术集成与示范。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形成系列化、标准化土壤耕作技术模式,提升耕地质量、耕作质量。指导突破薯类、油菜、棉花、甘蔗、饲草料等作物关键薄弱环节机械化,加快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为农业生产“调结构、转方式”提供技术装备支撑。(科技教育处牵头)。发布实施《全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2016-2020年)》,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努力扩大作业补助试点,力争全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面积达到1.5亿亩。(生产管理处负责)

  7.开展农机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农机化示范培训,推进农机化人才队伍建设,举办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培训技术推广管理岗位人员等培训班,加强农机管理人员培训;举办重要农时农机化技术、农机职业技能师资、设施农业技术等培训班,加强农机化技术人员培训。组织研究修订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推进拖拉机驾驶培训改革。组织拖拉机教学软件开发,探索利用网络开展农机实用人才培训。(科技教育处负责)

  8.精心组织重要农时机械化生产活动。围绕春耕、三夏、双抢、三秋等重要农时,组织发布小麦、水稻、玉米主产区机收作业等农机服务供需信息。密切关注各地农机化生产工作动态,加强组织动员、进度统计和机具调度,努力扩大水稻机插、玉米机收、油菜机收面积。强化“三夏”农机跨区机收小麦工作的组织管理,推动机械化生产有序进行。建设完善“农机直通车—全国农机化生产信息服务平台”,扩大平台的应用范围和用户数量,不断提高农机化生产管理信息化水平。(生产管理处牵头)

  9.积极推动农机服务产业发展。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壮大农机大户、农机化作业服务专业户、农机合作社,加大对农机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指导力度和机库棚建设的扶持力度。深入开展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推出一批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有较大的服务规模、有显著的综合效益的“五有”农机合作社。有关农机作业补助、农机示范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等支农政策优先在示范社中安排试点。大力推进农机服务方式创新,进一步推广订单作业、托管作业、承包作业等服务模式,探索“机农合一”新机制。鼓励农机合作社与农机企业开展“企社共建”,与金融机构开展“银社对接”,实现合作共赢。(生产管理处牵头)

  三、依法履行农机化管理职责

  10.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研究制定“十三五”“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会同安监等部门深入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县、乡、村、户和示范岗位创建活动。推进行业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传导安全生产压力。积极组织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大力宣传“平安农机”示范县和农机安全监理岗位标兵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网络,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充分发挥县乡两级政府在创建活动中的作用,推动整合公安、安监、交通以及村级组织等各方面管理资源,确保“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深入持久开展。召开全国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全监理处负责)

  11.推进农机安全监督管理规章建设。修改完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和驾驶证申领使用规定等3个部令。改革农机安全检验制度,因地制宜实行分类管理,简化检测内容,优化检验程序,提高检验效率。会同工信部出台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出厂合格证及使用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巩固牌证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坚决制止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农机牌证,加强对伪造变造牌证、无牌作业、无证操作、农田场院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安全监理处负责)

  12.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和应急管理。积极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农机安全执法人员,深入基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地方切实加强农机事故勘查、认定复核、赔偿调解、事故报告、分析评估和应急救援工作,配备必要的人员和事故勘查装备,提高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能力。在行业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农机事故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预案,举办全国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安全监理处负责)

  13.加快完善落实农机鉴定规章制度。开展农机鉴定规章制度培训,做好新修订鉴定规章制度的宣贯工作。加快推进部级农机推广鉴定大纲制修订工作,进一步提高大纲的科学性和适用性。适时开展农机鉴定机构能力认定复评审,做好推广鉴定证后监督检查。推进推广鉴定信息系统运行,为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提供支撑。(责任处室:科技教育处)

  14.推进农机化质量监督管理和农机维修行业管理。研究提出“十三五”农机化标准体系建设重点,强化农机化标准制修订和宣传贯彻工作。继续推进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建设,协助受理和处理重大农机质量投诉。以水稻插秧机等补贴机具为重点,组织开展农机质量调查,并依法公布调查结果。组织编印《2015年全国农业机械化质量报告》。(科技教育处负责)。贯彻落实《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指导各地规范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审核发放工作,切实提高农机维修经营服务网点的持证率。推动农机维修网点布局优化,提升农机维修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成立农机维修行业协会,以行业自律推动市场规范。(生产管理处负责)

  四、加强农机化发展基础性工作

  13.科学编制农机化“十三五”相关规划。根据农业部重大发展规划编制发布工作统一安排,适时印发《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产业发展处牵头)。将农机安全生产纳入国家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并按要求编制“十三五”农机安全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处负责)

  14.强化农机化行业条件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有关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农业生产安全保障等相关条件建设规划对农机化发展的支持,增加重点试验室、科学观测站、科学试验(中试)基地数量,开展农机作业、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基础建设。指导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部农机推广总站编制“十三五”基本建设规划。(产业发展处牵头)

  15.强化产业发展政策研究。开展新阶段我国农机化扶持政策体系研究,着力优化顶层设计,有效增加政策储备。研究农机购置补贴发展方向与扶持重点。(产业发展处牵头)。研究加快推进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生产管理处牵头)

  16.完善农机化统计和形势分析。创新统计方法,研究修订新时期农机化发展阶段评价方法。组织开展畜牧业、渔业(水产养殖)、林果业渔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数据评估。举办全国农机化统计业务培训班,及时完成2015年农机化统计年报工作。定期开展全国农机化发展形势综合分析,提高分析质量,为科学决策提供基础支撑。(产业发展处牵头)

  五、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17.强化理论武装。用好理论中心组、双周五集体学习等学习载体,组织全司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入领会四个全面战略部署、五大发展理念和党章党规等重要内容、深入贯彻中央和部党组**新精神和决策部署,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举办农机化讲坛,重点开展推进农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的讲座。强化交流研讨,切实保证学习质量、学习效果,不断提高司机关干部战略思维能力、综合决策能力和推动发展能力。(综合处牵头)

  18.强化开拓创新。围绕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简政放权,持续推进农机化管理制度改革、发展机制完善、公共服务优化。围绕农业经营体系创新和互联网+的发展,推动农机化生产方式、组织方式、服务方式、管理方式创新。加强农机化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及时总结交流地方开展农机化重点工作、创设政策项目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19.强化工作落实。精心组织绩效管理,强化督促落实、过程管理和考核结果运用。各处要根据司年度工作要点,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进度。牵头处室负牵头抓总责任,配合处室和单位要密切配合,主动作为,相互协同,确保各项部署要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严格遵守财经制度,管好用好项目资金。大力支持部属农机事业单位发挥支撑保障作用,加强对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业务指导,密切与农机科研、教学、生产、流通等有关单位联系沟通,形成攻坚克难、推动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的合力。

  20.强化作风建设。始终把作风建设作为机关建设的重要着力点,坚决防止“四风”反弹。部署开展农机化关键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研究,坚持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提高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操作性。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引导全司干部严格做到遵规守纪、清正廉洁,深入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不断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求真务实,攻坚克难,将中央及部党组关于农机化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不断开辟农业机械化发展新局面,为农业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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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amic.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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