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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三批)归档信息的通知

作者: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本站发布时间:2016年10月09日 收藏

  粤农机鉴〔2016〕47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受广东省农业厅农机化办的委托,为做好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现将报送2016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三批)归档信息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产品归档范围

  《2016年广东省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粤农函〔2016〕237号)(以下简称《补贴额一览表》)、《2016年广东省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调整)/《2016年广东省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调整表》(粤农函〔2016〕320号、粤农函〔2016〕947号)(以下简称《补贴额调整表》)范围内的品目。《补贴额一览表》、《补贴额调整表》的合并表《2016年广东省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含调整)见附件1。已列入《2016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一批、第二批)归档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的产品,不需重新申报,原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为2016年的且已获得新证书的产品,可以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报送产品应获得部级或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有效年度内)。证书到期后仍未换发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将在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中予以删除,不再另行通知。

  (二)申报材料中产品型号名称、技术规格参数、企业名称等信息应一致。

  三、材料要求

  (一)各补贴产品生产企业应如实填写产品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有效。若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进行归档的,由企业自行承担责任。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该企业所有产品在广东省的补贴资格,并将虚假信息报告农业部农机化司。

  (二)按要求完整填写《2016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备案表》(见附件3),机具大类、机具小类、机具品目及分档名称严格按《2016年广东省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含调整)(见附件1)相应内容规范填写,根据申报产品的技术规格选择填写适合的分档名称。报送涵盖产品时,按照推广鉴定证书涵盖型号的顺序,依次在主型号产品后面填写。按《XX公司(全称)归档信息备案表》(以下简称《归档信息备案表》)的格式命名另存形成一个工作表文档(电子表格文档、可编辑、须报送)。打印出《归档信息备案表》(A4规格),末页(加盖公章)处加盖公章。

  (三)按顺序将盖章确认后的《归档信息备案表》原件、产品推广鉴定证书原件、推广鉴定证书续展报告原件(如有)、推广鉴定报告原件及检验报告原件(含鉴定机构出具的补充说明、如有),扫描合成一个PDF文档。不允许在扫描原件上添加说明、划线等任何标识,扫描后每版面(A4规格)一页(原件)内容,版面内容清晰可见,报告按页码顺序扫描,然后按《XX公司(全称)归档材料》的格式命名保存文档(PDF文档、须报送)。

  1、多产品申报时,按《归档信息备案表》产品顺序扫描证书及报告,报送的PDF文档顺序为:盖章确认后的《归档信息备案表》、产品1的推广鉴定证书+推广鉴定证书续展报告(如有)+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产品2的推广鉴定证书+推广鉴定证书续展报告(如有)+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

  2、有涵盖产品申报时,按《归档信息备案表》产品顺序扫描主产品证书、报告及涵盖产品检验报告(如有),报送的PDF文档顺序为:盖章确认后的《归档信息备案表》、主产品的推广鉴定证书+推广鉴定证书续展报告(如有)+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涵盖产品1的检验报告(如有)、涵盖产品2的检验报告(如有)、……。

  (四)将上述(二)、(三)形成保存的《XX公司(全称)2016年广东省补贴产品归档信息备案表》(工作表文档)及《XX公司(全称)2016年补贴产品归档材料》(PDF文档)两个文档一起发送到LCL066@126.com(电子邮箱、有收件自动回复提示),不要合成文件夹压缩或多个文件(三个及以上)发送,请勿重复发送。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四、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2016年10月8~14日(以电子邮箱收到日期为准)

  2、报送方式:电子邮件发送,不接收现场报送。

  (联系人:林彩丽、陈坚松 联系电话:020-37388560、37373760)

  附件:1.《2016年广东省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含调整)   2.2016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一批、第二批)归档信息汇总表  3.2016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备案表

  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6年10月8日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受广东省农业厅农机化办的委托,为做好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现将报送2016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二批)归档信息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产品归档范围

    《2016年广东省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粤农函〔2016〕237号)(见附件1,以下简称《补贴额一览表》)、《关于调整<2016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部分档次补贴额的通知》(粤农函〔2016〕320号)(见附件2,以下简称《补贴额调整表》)范围内的品目。已列入《2016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一批)归档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的产品,不需重新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报送产品应获得部级或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

  书,且在有效期内(有效年度内)。证书到期后仍未换发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将在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中予以删除,不再另行通知。

  (二)申报材料中产品型号名称、技术规格参数、企业名称等信息应一致。

   三、材料要求

  (一)各补贴产品生产企业应如实填写产品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有效。若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进行归档的,由企业自行承担责任。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该企业所有产品在广东省的补贴资格,并将虚假信息报告农业部农机化司。

  (二)按要求完整填写《2016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备案表》(见附件4),机具大类、机具小类、机具品目及分档名称严格按《补贴额一览表》、《补贴额调整表》相应内容规范填写,根据申报产品的技术规格选择填写适合的分档名称。报送涵盖产品时,按照推广鉴定证书涵盖型号的顺序,依次在主型号产品后面填写。按《XX公司(全称)归档信息备案表》(以下简称《归档信息备案表》)的格式命名另存形成一个工作表文档(电子表格文档、须报送)。打印出《归档信息备案表》(A4规格),末页(加盖公章)处加盖公章。

  (三)按顺序将盖章确认后的《归档信息备案表》、产品推广鉴定证书原件、推广鉴定报告原件及检验报告原件(含鉴定机构出具的补充说明、如有),扫描合成一个PDF文档。不允许在扫描原件上添加说明、划线等任何标识,扫描后每版面(A4规格)一页(原件)内容,版面内容清晰可见,报告按页码顺序扫描,然后按《XX公司(全称)归档材料》的格式命名保存文档(PDF文档、须报送)。

   1、多产品申报时,按《归档信息备案表》产品顺序扫描证书及报告,报送的PDF文档顺序为:盖章确认后的《归档信息备案表》、产品1的推广鉴定证书+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产品2的推广鉴定证书+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

  2、有涵盖产品申报时,按《归档信息备案表》产品顺序扫描主产品证书、报告及涵盖产品检验报告(如有),报送的PDF文档顺序为:盖章确认后的《归档信息备案表》、主产品的推广鉴定证书+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涵盖产品1的检验报告(如有)、涵盖产品2的检验报告(如有)、……。

  (四)将上述(二)、(三)形成保存的《XX公司(全称)2016年广东省补贴产品归档信息备案表》(工作表文档)及《XX公司(全称)2016年补贴产品归档材料》(PDF文档)两个文档一起发送到LCL066@126.com(电子邮箱、有收件自动回复提示),不要合成文件夹压缩或多个文件(三个及以上)发送,请勿重复发送。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四、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2016年7月14~21日(以电子邮箱收到日期为准)

   2、报送方式:电子邮件发送,不接收现场报送。

    (联系人:林彩丽、陈坚松 联系电话:020-37388560、37373760)

      相关附件1-4下载

  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6年7月13日


关于2016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报送产品(第一批)归档情况的公示

粤农机鉴〔2016〕16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受广东省农业厅农机化办的委托,我站根据《关于报送2016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一批)归档信息的通知》(粤农机鉴〔2016〕8号)的要求,开展2016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一批)归档工作。根据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文件要求、各农机化行政主管部门或鉴定机构公布的有效期内推广鉴定产品信息以及《关于印发<2016年广东省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的通知》(粤农函〔2016〕237号)、《关于调整<2016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部分档次补贴额的通知》(粤农函〔2016〕320号),对企业报送的2016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一批)归档信息材料进行审查归档。对于因推广鉴定证书正在办理、报送材料时未提供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在我站审查归档期间如能提交有效证书的,按有证书处理;依据粤农函〔2016〕237号填报的、涉及粤农函〔2016〕320号调整的分档名称,按调整前后分档名称同样有效进行归档,符合条件的归入调整后的分档名称。审查归档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不予归档的情形

  1、不属于《2016年广东省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中品目分档的产品;

  2、《归档信息备案表》填报的机具大类、机具小类、机具品目及分档名称与《2016年广东省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不一致的产品;

  3、报告中产品技术规格无分档参数或分档参数值不确定。微耕机分档参数配套功率按额定/标定功率(12h),**大功率不作为分档参数;

  4、基本配置和参数不符合《2016年广东省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中品目分档要求的产品;

  5、推广鉴定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产品;

  6、与农机化行政主管部门或鉴定机构公布的有效期内推广鉴定产品信息不一致的产品;

  7、报送材料中,产品型号名称、证书等信息不一致的产品;

  8、未按要求报送材料的产品。包括未报送《归档信息备案表》工作表文档,《产品归档材料》PDF文档未合成、多个文件报送,《产品归档材料》PDF文档中缺《归档信息备案表》或《归档信息备案表》未加盖公章、缺证书或证书对应的报告(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报告缺页不全、证书或报告非原件扫描、材料内容模糊不清等。

 二、公示事宜

  1、公示时间自2016年4月22日-4月28日16:30止。

  2、公示期间,凡对公示附件中产品归档结果有异议的企业,请于2016年4月28日前,提供简要说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发送到LCL066@126.com邮箱。不再接收任何报送归档补充材料。

  3、公示结束后,我站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确认整理,形成《2016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一批)归档信息汇总表》后给予公告。

  (联系人:林彩丽、陈坚松,联系电话:020-37388560、37373760)

  附件下载:2016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一批)归档信息汇总表(公示稿)

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6年4月22日


以下为归档通知,备用。

关于报送2016年广东省农机补贴产品(第一批)归档信息的通知

粤农机鉴〔2016〕8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受广东省农业厅农机化办的委托,为做好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现将报送2016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一批)归档信息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产品归档范围

  《2016年广东省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粤农函〔2016〕237号)(见附件1,以下简称《补贴额一览表》)范围内的品目,包括11大类32个小类75个品目。2015年我省已归档的产品(共三批及部通用类),均须重新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报送产品应获得部级或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82号),2015年7月15日后仍有效的由省级以上农机化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机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延至第5年的12月31日。证书到期后仍未换发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将在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中予以删除,不再另行通知。

  (二)申报材料中产品型号名称、技术规格参数、企业名称等信息应一致。

   三、材料要求

  (一)各补贴产品生产企业应如实填写产品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有效。若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进行归档的,由企业自行承担责任。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该企业所有产品在广东省的补贴资格,并将虚假信息报告农业部农机化司。

  (二)按要求完整填写2016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备案表(见附件2),机具大类、机具小类、机具品目及分档名称应按《补贴额一览表》相应内容规范填写,根据申报产品的技术规格填写适合的分档名称。按《XX公司(全称)2016年广东省补贴产品归档信息备案表》(以下简称《归档信息备案表》)的格式命名另存形成一个工作表文档。

  (三)按顺序将盖章确认后的《归档信息备案表》、产品推广鉴定证书原件、推广鉴定报告原件及检验报告原件,扫描合成一个PDF文档,多产品申报时请按《归档信息备案表》产品顺序扫描证书及报告,报告按页码顺序扫描,然后按《XX公司(全称)2016年补贴产品归档材料》的格式命名保存文档。

  (四)将上述(二)、(三)形成保存的《XX公司(全称)2016年广东省补贴产品归档信息备案表》(工作表文档)及《XX公司(全称)2016年补贴产品归档材料》(PDF文档)两个文档一起发送到LCL066@126.com(电子邮箱),不要合成文件夹压缩或多个文件(三个及以上)发送,请勿重复发送。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四、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2016年3月24~31日(以电子邮箱收到日期为准)

  2、报送方式:电子邮件发送,不接收现场报送。

  (联系人:林彩丽、陈坚松 联系电话:020-37388560、37373760) 

 

  相关附件:2016广东购置补贴归档报送通知附件(第一批).xls

    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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