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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鹤岗市新农现代农机合作社规范社称号的通报

作者:黑龙江农机合作社评选办公室 本站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2日 收藏

  鹤岗市新农现代农机合作社成立于2012年,由村集体投资建设,农机装备投资规模1000万元,在2014年7月被授予全省现代农机合作社规范社称号。

  2014年末,由于合作社法人芦福忠涉案,至今在押,农机合作社无法正常经营,债权债务无法核实,无法进行合作社法人改选,2014年和2015年没有进行财务决算,已不符合省级规范社标准。按照《黑龙江省现代农机合作社规范社示范社目录建立工作方案》(黑农委联发[2013]123号)要求,对规范社实行动态管理,现取消鹤岗市新农现代农机合作社规范社称号,特此通报。

  黑龙江省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

  示范社规范社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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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hljnj.hlj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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